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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毛笔字摧残了中国传统硬笔文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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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 由 朵朵芬芳 周日 20 十月 2013, 08:20


唐朝毛笔字摧残了中国传统硬笔文化

硬笔文化是人类文明社会的基本文化、根本文化,世界上各国如此,中国也无可例外。
    中国硬笔文化同中国古代文明与生俱来,它不仅创造了大量闪烁古今中外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,而且奠定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历史基础,居功至伟。然而,由于历史 上的某些重要原因,自唐朝至清末1000余年,古代硬笔文化除了“制图”一科为历代专制王朝所垄断并秘而不宣之外,其他相关科目如写字、作文和绘画等,一 概遭到压抑或湮没。这不能不讲既是中国文明的严重挫折,又是中国人的一个重大文化损失。
  在当今提倡“以人为本”和“科学发展观”的关键历史时期里,恢复和发展中国“人文”文化,应当受到当局和多数人民的认同、重视和支持。因此,挖掘、恢复、弘扬和发展中国硬笔文化,也应当成为恢复和发展中国人文文化的其中一个重要部分。
  
  (一)
  什么是“硬笔文化”?其基本涵义是,举凡由硬笔所书写和绘制的图象文化,如硬笔制图作品、硬笔绘画作品、硬笔造字作品和硬笔作文作品(含写字)等,均 概属“硬笔文化”之列。中国古代存在过硬笔吗?答案是,不仅存在过,而且用于制图方面的硬笔如古铅笔等,至清朝依然相沿。
  中国古代硬笔,晋至唐、宋人称之为“古笔”。从质料上区分,计五大类,即矿物类、动物类、植物类、金属类和粉制类等。矿物类,主要指由天然石墨和人工 合成石墨制成的古铅笔,古名叫 “铅”、“韬笔”、 “枣心笔”、“珥笔”、“簪笔”等。动物类,主要指由羽毛管、兽骨制成的硬笔,古名前者叫“翰”或“翰笔”,后者叫“骨笔”。植物类,主要指由竹、木、草 等制成的硬笔,古名叫“竹笔”、“木笔”、“荆笔”、“苇笔”等。金属类,主要指由铜、铁等制成的硬笔,古名叫“刀笔”等。粉制类,主要指由石墨粉、石灰 粉、云母等矿物粉末制成的硬笔,古名叫“铅粉笔”、“粉笔”等。由上述五类不同质料制成的古硬笔,自成一个笔具系列,在几千年的应用实践中,互动互补,创 造了内涵丰富、形式多样的古代硬笔文化,奠定了中华文化的历史基础,居功至伟。其中,古铅笔和羽管笔,不仅是唐朝以前官方和知识分子用以作文的主流笔具, 而且是几千年来朝野手工业上用以设计制图的首选笔具。
  古硬笔有两种书写方式,即“刻写”与“染写”。刻写,只呈“沟痕”,不见颜色,如殷商甲骨字等。染写,即蘸墨书写,染墨呈黑,染朱呈红。但又可分为 “湿染”与“干染”两种:“湿染”即蘸墨而写,“干染”则以某种颜料为笔或笔芯书写,无须蘸墨,如古铅笔或粉笔等。古硬笔书写的基本方法为常态方法,即相 对“平行”。“平行”的书写方法(或称“运笔方法”),既适用于制图、绘画,也适用于造字和写字作文。因之,由古硬笔以平行方法书写出来的笔划造型,呈 “写线”型,也即粗有粗的一致性、细有细的一致性,相对规整。所以说,“写线”不仅是构成工程图样和工笔画的基本笔划造型,而且是构成古今汉字符号的基本 笔划造型。换言之,以“写线”为基本笔划造型,而创立图、画、字,是中国古代硬笔文化的主体特点和共同特征。
  古硬笔不仅取材容易,制作简单,而且使用方便,操作稳当,男女老幼适应,是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笔具。
  
  
  
  (二)

  中国古代硬笔文化,包含了制图、绘画、造字、作文和写字等五个方面。
  (1)硬笔制图。硬笔制图文化是硬笔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。其内容包含“制器(含建筑)制图”、“字符制图”、“地图制图”、“数学制图”、“框(表)格制图”、“器物摹写制图”和“其他制图”等多个方面的制图。
  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,大量器物的制作,例如生产工具、交通工具、战争工具、生活工具和居住设施等,无不依赖与之相应的设计图样,才能生产出来。以 中国而言,仅古代的青铜器、历代的王城宫殿建筑与历代的兵器这三件,其制作上所需要的相应图样,累计下来至少也得几千万幅之数。单就建筑一项,即前有考古 出土的战国中山王陵之《铜板工程图》,后有清朝王室的宫室园林建筑中,“样式雷”家族所遗留下来“几万”幅之数的图样,均是相关例子和参照系数。此类工程 图样,一般多由圆规、矩尺等导写仪导写绘制而成。而古硬笔系列中的古铅笔、刀笔或粉笔等,无疑正是适合由导写仪导写的首选笔具。所以说,大凡与古代青铜 器、王城宫殿建筑和兵器等器物制作相应的图样,非硬笔绘制莫属,都是硬笔的出品,是不证自明的。古代硬笔既然适用于大量制器制图,也理所当然地适用于诸如 文字符号图、数学图、地图、框(表)格图等相关方面的制图,是无可置疑的。
  几千年来,硬笔制图不仅在制器制图方面创造了大量的物质文明,而且在文字制图、数学制图、地图制图、框(表)格制图等方面,创造了大量的精神文明,是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赖以产生的重要文化领域。在这个意义上说,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,首先是渊源于硬笔制图文化。即是说,硬笔制图文化是催生一切人类社会文 明的根本文化,是一切文化中的首要文化。
  (2)硬笔绘画。硬笔绘画文化是硬笔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二。其内容包含“白画”与“混笔画”。所谓“白画”,即由硬笔单独作画,纯粹以“写线”造 型,不填彩,故多称“白画”,也称“线画”,如战国楚墓出土的帛画《楚女凤夔图》等。所谓“混笔画”,即由硬笔与软笔联合作画,故称“混笔画”,有填彩的 工笔画,如东晋顾凯之之《洛神》等;也有不填彩的工笔“白画”,如大量石刻画、宋、明以来不少具备几何内容的画谱和一般图书上的画作插图等。不论是硬笔单 独所作的“白画”,还是与软笔合作的“混笔画”,均是“民族画工画”其中重要组成部分,不仅可作挂幅供展示之用,而且可用于各种工艺器饰(也称“纹 画”),甚至用于古籍之插图等。商、周、春秋战国至秦、汉时期,大量铜器饰画、玉器饰画、陶器饰画,以至壁画、砖画等,大部分都是由硬笔所绘制。生产、守 猎、战争、出行、宴会等历史生活图象,均有所体现。值得指出的,是2000余年来的民族画工画,既反映官方动态,又反映民间动态,数量之大,取材范围之广 泛,构图表现力之强,都远远超出了唐、宋以来的“文人画”(也称“士夫画”或“写意”)之上。而硬笔绘画,即在其中占有很大的比重。硬笔绘画之为用,用在 补充制图和作文之所不能。因此,硬笔绘画文化不仅是中国古代硬笔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而且在中国古代美术史上、艺术史上,应占有一个相应的历史地位。
 (3)硬笔造字。硬笔造字文化是硬笔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之三。其内容包含“史前文字”、“战国文字”、“秦朝篆字”和“汉卓(隶)字”等四个基本字类。 “史前文字”,泛指殷商以前未为今人所识别的各种陶器上刻写符号,如屈家岭文化湖北之杨家湾字符、仰韶文化陕西之半坡、姜寨字符和马家窑文化青海之柳湾字 符等,跨时二千余年。其次“战国文字”,泛指包含甲骨文字在内的商、周和春秋战国文字,跨时一千余年。为便于文字分期和叙述,笔者姑且将此一时期的文字称 之为“战国文字”。依据有二:一是殷商之时,“天下”仍有一千余国,至西周之初仅存一千国左右,至春秋之时仅存一百余国,而至战国之初则仅存十余国,这说 明,自殷商至战国,诸国(或部族)强并弱、大并小,始终是一路“战”下来的,因之更适合于泛称之为“战国”。另一是此一时期的文字,一般均属于“混合”类 型(笔划直曲交错、字体方圆交替),尽管存在着多异小同,但造字方法和构图特点则基本相同,都是先以笔划与笔划组合成字,次以副字与笔划组成新字,再以副 字与副字组成新字。第三“秦朝篆字”,仅指秦朝用于“书同文字”的所谓“范字”,跨时仅十余年。秦篆属于“混合+引长”类型,已自成一个造字模式,有别于 “混合”类型,加之是秦王朝所刻意创制,且对后世影响恶劣,故政治意义不同一般。第四“汉卓(隶)字”,即指“今字”、“隶字”、“汉字”等,属于“平直 方正”类型,跨时自创始至今2200余年。这些是硬笔造字文化的四个分期和四个基本类型。
  划至汉朝为止,中国所有古今文字,都是由古硬笔所创制、所出品的。也即是说,远至殷商以前的各种陶器刻字,中至商、周、春秋战国文字,近至秦、汉文 字,几乎无一不是古硬笔所创制。举二个简单的例子,其一,在2200年前的历史条件下,能书写秦朝篆字的笔具,非古硬笔莫属,也即书写秦朝篆字,其时仍然 是古硬笔的“专利”。其二,陈胜反秦义军中之“隶”人,其所创制的“卓”字(也称“隶字”、“今字”、“汉字”等。“卓”,古义通“直”。其字以笔划趋 直、字体方正为基本特征,故楚、汉之人将其赋称之为“卓”字,以示与“篆”字等相区别。换言之,“卓”字是“隶”字最初的正面称谓,即是说,汉字的最初名 称叫做“卓”字,历史上曾一度流传于两汉),是对秦篆所作出的一次文字“革命”,因之后世有所谓“隶变”之称。考古上从湖南云梦龙岗和睡虎地出土的“秦” 简,其实是“三楚”时期(即“张楚”、“义帝楚”、“西楚”)之物,也即秦二世胡亥即位之后至西楚初期之物。简文上之“隶”字即初期“卓”字,乃为羽管笔 即翰笔蘸墨所写,即是历史实物其中之例证。正是由于“卓”(隶)字是由古硬笔所创制和书写,它后来竟被东晋王羲之斥之为“俗字”,被后魏江式斥之为“隶体 失真”,被宋初徐铉斥之为“便于末俗”之字等。所谓“俗字”、“失真”之字、“便于末俗”之字,即鄙指古硬笔所书写的“卓”(隶)字。而“书法”对它长达 千余年的“蹂躏”和“奴役”,更充分说明了“卓”(隶)字是古硬笔的出品。
  古字、秦篆字、汉卓(隶)字,从符号创制上说,尽管无需圆规矩尺,但仍需经过相应的设计才能成图,故它属于“硬笔制图”的范围。由于它同时承载着“义”和“音”,故又不同于一般制图和绘画,而必然自成一个文化领域,这些是必须予以严格区分清楚的。
  文字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支柱。文字之用,用在“合集众字,以成辞义”。它不仅是记录人类语言的工具,而且是人类进行思想、交流、传播和记忆所必须的工 具。当今人们之所以能多少了解过去的历史、学说、社会和科技等概况,可以说都是文字的作用和功劳。值得郑重指出的是,汉卓(隶)字的创制,不仅有继承、有 创新,而且彻底地、自发地“统一”了七国文字,对民族的团结和凝聚,对国家的统一和发展,贡献殊大,居功至伟。虽然,由于历史上的某些原因,硬笔造字文化 停滞不前,以致停留在原始水平上,但它在中国汉文字史上,应有着崇高的历史地位。
  硬笔造字文化始终贯穿于整个中国古今文字史之中。它不仅真实地记录了古今文字的产生、应用和演变过程,而且真实地揭示了古人“理性”和“实用”的造字 心理(“秦篆”除外),揭示了汉文字的可发展性,甚至揭示了文字与政治之间的某种关系等。而当今真正的汉字改革课题,只有在深刻反思古代硬笔造字文化的基 础上,才可能找到突破口。换言之,只有放弃所谓“书法文化”,汉字改革才有一线希望。
 (4)硬笔作文。硬笔作文文化是硬笔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之四。划至唐朝为止,古硬笔系列中的古铅笔和羽管笔(历史上合而简称为“韬翰”或“铅翰”之笔), 是官方和知识分子写文或著书立说的首选笔具。譬如时至西汉末,杨雄仍常用“铅”或“三寸弱翰”写著《方言》、《法言》等。东汉中期,班固用“珥笔”(古铅 笔)写著《汉书》等;王充用“刀笔”写著《论衡》等;许慎写著《说文解字》一书,用上了九千个秦篆作字例等,所有这些例子,均充分说明了用古硬笔作文,在 两汉士大夫或士人中,依然大行其道。即使到了唐初,孔志约为《新修本草》作序,仍将写文著书,概括为“铅翰昭章”的,也即是说,充分肯定了古硬笔是以往历 史上作文著书的主流笔具。由此可见,古硬笔是汉、唐士大夫或士人著书立说的首选笔具、主流笔具,已无可置疑。既然时至汉唐,朝野知识分子用以写文著书的首 选笔具,仍多以古硬笔为主,而上溯春秋战国之时,诸子百家用以写文著书的基本笔具,则更非古硬笔莫属了。由此可以说,硬笔作文文化源流久远,几乎与文字的 产生与生俱来。
  硬笔作文文化的内涵十分广泛,基本特征是“多元”与“实用”。从《汉书.艺文志》的记载上看,上至天文,下至地理,中至人心、世事,几乎无所不有。哲 学、伦理、历史、军事、政治、医药、数学、工艺等,大多载录于其中。尢其诸子百家之言,更是宇宙之内无所不谈。若以整体而论,硬笔作文上有服务于“王庭” 者,如南朝范晔《文章缘起》所言;下有以服务于生活琐事如书信、契约、记帐等为用者,如汉、唐之间敦煌大量硬笔写件;而上述《汉书.艺文志》所载大量古文 献,则大多是服务于所有“人”(即不分上、下)的“普世文章”,人自可读,人自必读。其间,既有守旧,有歌功颂德,也有创新,有揭露与批判。既有曲解或扭 曲,也有实事求是和直事直言。换言之,硬笔作文文化不仅具备“多元”与“实用”之基本特征,而且具备相对“平衡”的社会主体特点,是后世其他笔具之作文文 化所不能比拟的。硬笔作文文化是人类智慧的活动平台。在这里,它不仅滋生、培育了人类智慧,而且展现和提升了人类智慧。古人所谓“书以识哉”,书为“知之 术也”,所指即此。由此可见,硬笔作文文化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建立、发展和延续,奠定了坚实的历史基础,作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,具有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,不 可忽视。
 (5)硬笔写字。硬笔写字文化是硬笔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之五。硬笔写字文化主要由“习写”、“缮写”和“美术写字”等三个方面构成。
  “习写”,指学习或练习写字。古今汉字笔划多、字体里副字多、近似字多和字数多,整体而言比较繁杂。认识汉字者,未必会书写汉字;会书写汉字者,则未 必能书写正确和书写清楚。所谓“正确”,指一丝不苟地依照一定的常态字体书写出来,不作 “增笔”、“减笔”、“断笔”或“错位”等。所谓“清楚”,即指字体端正、结构分明,不歪邪、不潦草等。把文字书写正确、书写清楚,不仅维护了文字的尊 严,维护了人类社会的知识尊严,而且可避免因错字而误解文义,还可增加读者的好感。
  其次是“缮写”。古代没有印刷出版业,文章、书篇、文告或官方文书等的唯一“刊行”形式,即是“缮写”(含刻写)。“缮写”是文献从初稿、修改、定稿 到发布(或存档)的最后一道基础工序,抄写要求相当严格。“缮写”者可以是作者自己,也可以是其他人,甚至是专业人士,官方通常即设有专门抄写的“文吏” (或“刀笔吏”)之职。先秦姑且不论。单以西汉初为例,在萧何的“草律”中,即有“吏民上书,字或不正,辄举劾”之严格规定,反映了当时政府对文字的重 视。因之有朝官“石建”者,竟因“马”字“缺画”而恐惧得要死。由此可见,“缮写”是一种既讲“规则”、又讲“清正”的写字文化,具备“严肃”特点,代表 了古代硬笔写字文化的主流趋向。
  再者是“美术写字”。古代硬笔的“美术写字”,最初发源于商、周之时,流行于春秋战国至秦、汉等。目前所知的“鸟篆”、“虫篆”、“缪篆” 、“黑体” 、“黑变体” 和“空心字”等,是古硬笔“美术写字”的基本写式。其基本特征有三,一是在保持笔划“写线型”和保持字体基本轮廓的基础上,作出“纵向式”运动,以纵向延 伸来建构超乎于常态字体的图案,如“鸟篆”之类。一是一丝不苟地照搬常态文字,但赋予笔划以极其规整之“面”,同时以“直角”或“圆角”作为笔划之端,如 “黑体”之类(所谓“黑体”之称,实为一种“鄙称”,其“出典”未详)。另一也是照搬常态文字,也赋予笔划以一定的“面”,但并不专事于规整,而是在保持 “平衡”、“对称”的前提下,依不同兴趣而赋予不同的构图变化,如“黑变体”和“空心字”之类。总体而言,“平衡”和“对称”,是古硬笔美术写字的共同特 点,这也反映了古人相关的审美观念。
  古硬笔美术写字,一般用于旗幡、匾额、招牌、印玺和器铭等。必须郑重指出的是,古硬笔美术写字,是对常态文字的一种点缀或装饰,是一种非常态字类,它在现实生活里存在着与之相对应的常态文字,故彼此之间不能相提并论。
  综上所叙,制图、绘画、造字、作文和写字等,构成了中国古代硬笔文化的基本主体。硬笔制图文化,不仅“生产”人类所必需的生产工具、交通工具、生活工 具、战争工具和居住设施等物质文化,而且“生产”文字图象、数学图象、地图、框(表)格图和其他图象等精神文化,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赖以产生的重要文化 领域,具备文章和绘画所无可替代的认知作用。硬笔绘画文化,以一定形象反映一定的人物或事物,以形象作为认知形式,具备文章和制图等所无法替代的一定认知 作用,其表现能力比后世“文人画”要强得多。硬笔造字文化,它为人类文明和智慧的产生、交流、传播、发展和延续,提供了基本的语言记录工具,功勋卓著。尢 其在统一七国文字问题上,更是居功至伟。虽说处于原始水平上,但得来已是不很容易的。除秦篆以外,硬笔造字文化的历史特点,是“实用”的和“与时俱进” 的。硬笔作文文化,它不仅建立了天文、数学、医药、伦理、兵法、历史、哲学等基本学科,为中国文化奠定了坚实的历史基础,而且为人类智慧和思想的产生、发 展和延续,作出了无可比拟的历史贡献。其历史特点是,既实用、进取,坚持平衡对称,又应用广泛,朝野同用,老少适宜,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和普遍的文明意 义。硬笔写字文化,它一方面有助于保障文字的正确书写,推动了文字的普及和应用,另一方面,又以不同的美术写式,保障了“大字”的应用,其审美特点,则多 以“规矩”、“实用”为主。换言之,硬笔文化内容充实,形式多样,几乎无所不有、无所不能。它们既各自独立,又彼此互相联系,互动互补,甚至不可或缺。尢 其硬笔制图文化,更是催生一切人类社会文明的根本文化,是一切文化中的首要文化。
  
     三
  
  中国古代硬笔在长期的应用实践中,创造了制图、绘画、造字和作文等内涵丰富、形式多样的硬笔文化,既“生产”精神,又“生产”物质,文明成果丰硕,至今享誉中外。仅这一点,即值得引起人们的反思。
  反思问题如下:
  几千年来,能在思想上、文化上、科技上等重要方面“领先”于世界的时期,为什么大都是硬笔文化比较繁荣,或比较活跃的时期?
  中国在近代自然科学等方面,为什么会远远落后于国外?
  人类是动物之一,但不同于其他动物,区别在于:智慧。智慧创造文明,文明创造智慧,如此往复循环。人类智慧之用,文明之用,不在于如何以人征服人,而 在于如何防止人征服人,在于如何创造条件服务于人,使人人活得更有意义。这是人类社会人与自然界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,也是所谓“社会”的实际涵义,是“以 人为本”的真谛。到目前为止,人类智慧还远未达到极限,社会、自然界和宇宙间还有大量事物,有待人类去发现、去认识、去探讨、去解决。中国古代虽有不少优 秀文化,能适用于当今者并不多。我们显然不可能永远依靠“引进”或“拿来”。于是,认同、恢复和弘扬硬笔文化,应是当务之急。
  尽管清末至今近100年来,由于社会上逐渐恢复了硬笔应用,硬笔文化(即如硬笔制图、硬笔绘画、硬笔作文等)也逐渐恢复和流行起来了,但硬笔文化(即 古代的和现代的)的历史地位和现实社会地位,却仿佛从未在法理上或理论上获得应有的认同和肯定。譬如到目前为止,社会上流行的大量新书中,如古代文化史、 古代美术史、古代工艺史、古代艺术史和汉文字史等,竟从未涉及古代硬笔应用和古代硬笔文化,则是笔者感到极其遗憾的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
  硬笔文化是人类的基本文化,也是中国人的基本文化。一个没有硬笔文化、放弃硬笔文化,或不认同、不尊重硬笔文化,甚至试图窒息或扼杀硬笔文化的民族或国家,将是畸型的、可悲的,甚至与世界格格不入的。
  只有运用硬笔文化的概念去反思中国历史,也许更能讲清楚传统文化中的一些存在问题。而创新思想、文化、文字和科学技术等,只有硬笔文化才能做到。
  还有其他等等。

xianzhe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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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 由 朵朵芬芳 周日 20 十月 2013, 08:24


请给硬笔文化及其贡献讲句公道话吧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陈捷夫

   辛亥革命以来,随着社会上男人留长辫、女人缠足等恶习被彻底废除,国内使用现代铅笔、钢笔等用以制图、绘画、作文、写字等的事例逐渐增加。至新中国成立 近60年来,国内使用铅笔、钢笔等现代硬笔,进行学习、考试、记事、设计和著述的人们,越来越多,其人数甚至与国内识字者人数成正比。其间,汉族人使用硬 笔,少数民族人也使用硬笔;政府官员使用硬笔,社会上的工人、农民也使用硬笔,尢其是学生(含幼儿园)、教师、记者、编辑、医生、商人、律师、军人、作 家、科学家和其他公职人员等,更是随身带上硬笔,以供不时之用。在为时短暂的数十年间,竟出现了全民皆用硬笔的社会新风尚。这一急剧的自发的社会转变,可 以说是我国近代以来极具划时代意义的重大文化事件。它不仅标志着硬笔及其应用,重获新生,标志着我国用笔历史的重大转折和社会的进步,而且标志着硬笔应用 恢复了唐朝以前的社会主流笔具的地位和社会合法地位,同时宣告了硬笔文化被压抑历史的终结,预示着从此跨进了历史复兴期、发展期。
     由此可见,恢复硬笔应用完全是出自人们一种自觉的、普遍的社会行为,其中既不存在着任何政府的倡导行为和行政行为,也不存在着任何社会团体的推动或 炒作等。这说明,硬笔文化的历史源头越大,其生命力就越是顽强,膨胀力就越是劲猛。遗憾的是,所有这一切,到目前为止,竟然还没有获得社会上任何公开的理 论体现或政策文献体现。这究竟是什么原因?难道是上述的事实不存在?请给硬笔文化及其贡献讲句公道话吧!

xianzhe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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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 由 朵朵芬芳 周日 20 十月 2013, 08:25


书法是愚民的艺术鸦片(上)
.    (《中国书法批判》10-2)
            陈捷夫

      唐朝至清末,文献上未见以所谓“书法艺术”一词直称书法的。书法被边缘化了大半个世纪。上世纪末以来,书法忽然以“书法艺术”之名重出江湖,且来势汹猛,规模史无前例。尢其将书法当成所谓“书写的艺术”,混淆是非,颠倒黑白,这就值得引起关注了。
     但凡“艺术”,并不都是好东西。书法不仅乱字阻用,扭曲人的心灵,而且颠覆硬笔和硬笔文化,集“曲术”和“邪术”等于一体,成为愚民的“艺术”,危 害性极大。但分明有害而人们不知其害,比秦篆更富于欺惑性,故书法不仅是愚民的“艺术”,而且是愚民的“艺术鸦片”。
     将书法混同于“汉字”,甚至误以为书法就是“汉字”,这是中国人的一个认识误区;将书法混同于“书写”,甚至误以为书法就是“书写”,这是中国人的 又一认识误区。因此,在叙及“书法艺术”问题之前,先搞清楚“书法”与“汉字”、“书法”与“书写”的关系,对于进一步认识书法究竟是哪些“艺术”,也许 大有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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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(一)书法与汉字的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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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长期以来,有些人以为“书法”即是“汉字”,“汉字”即是“书法”,这是认识上的一个误区,有必要予以澄清。
     “汉字”的基本定义,当指秦汉之际由隶人所创制的、同时广泛流行于两汉的卓隶字。其基本特征,由于用硬笔所创制和书写,笔划呈写线型。而书法则由 “散卓笔”沿袭硬笔卓隶字的基本结的所形成,时间上远远后起于卓隶字。所以说,汉字是汉字,书法是书法,两者既有区别,又有异常联系,不能相提并论。所谓 “区别”,即汉字是硬笔字,笔划呈写线型,是汉字与生俱来的字符原型;书法则是对硬笔字的变相改造,笔形复杂。所谓“异常联系”,即书法字是沿袭硬笔字的 基本结构等。
     笔者指硬笔汉字是汉字与生俱来的字符原型,证据非常充分。这里仅举出三点,一是硬笔应用远远领先于软笔;二是“散卓”活动对硬笔汉字的“围剿”;三 是“书画三同论”反映了硬笔字先于书法的历史事实。就硬笔应用远远领先于书法而言,硬笔应用是主导笔具,不论使用数量、文化产品、物质产品如青铜器等,还 是时间上,都远远超越于软笔。西汉杨雄用“三寸弱翰”和“铅椠”(“铅”即铅笔,“椠”即松板)写著《方言》等,东汉王充用刀笔写著《论衡》等,班固用铅 笔写著《汉书》(所谓“珥笔于国史”)等,许慎用古铅笔写著《说文解字》等。西晋崔豹《古今注》记称:“古之笔,不论或竹或木,但能染墨成字,即谓之 笔。”唐初孔志约《新修本草序》有“铅翰昭章”之谓。明朝陶宗仪《耕缀录》有“上古竹挺点漆而书”之谓。所有这些记载,均从不同方面充分证明了古硬笔及其 应用的原始性和广泛性,其中既有由石墨制成的古铅笔(又名“枣心笔”、“韬笔”、“珥笔”、“丹管”等),又有刻沟划痕的刀笔,更有染墨成字的羽管笔(翰 笔)和竹、木笔等,所有这些,自成一个中国古代硬笔系列,互动互补,运用灵活。各种出品里,既有制图出品、绘画出品,也有文字出品等。古代的青铜器、兵器 和王城宫殿建筑等,大多是制图作品的产物,从战国中山陵出土的《铜版工程图》是其历史实例。器物饰画(含纹画、壁画等)是硬笔绘画出品,尢其特征显著的各 种界画,更是硬笔的直接出品。传世与考古出土的陶文、甲骨文、铜器铬文、战国至西汉的简帛书(部分),南北朝至元朝敦煌二万余件硬笔写卷等,都是硬笔写字 的出品。试将所有那些图、画、字加工、汇辑成册,其数量将远远大于书法(含画)出品。为什么硬笔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历史成就?答案很简单,经济、实用与理 性,优点良多。不仅唐朝以前几千年来一直是朝野皆用的主流笔具,而且唐朝以后王官制器(含土木建筑工程等)的制图等,也在相沿使用。从另一个方面说,硬笔 易取易制,操作容易,男女老幼适用,省工、省神、省料(节省用简帛和纸张、墨水)。比较之下,软笔不易制取,操作不方便,使用上耗工、耗神、耗料(浪费大 量墨水和纸张等)。何况,可用于写字的软笔形制,至西汉仍远未见成熟,如考古出土居延地区的早期软笔,用木柱劈沟夹毛。至于稍前甘肃天水所出,由纯兔毛所 制,供女人作脸部化妆之用可以,要写字恐怕不行。《大戴礼记‧笔铭》所谓“毫毛茂茂,陷水可脱,陷文不活”的记载,也许正是这一时期的软笔写照。显然,即 使未来发现制笔技术或提前成熟的证据,软笔写字的时间提前,也不等于就是后世才有的书法的,因为运笔方法彼此不同。换言之,软笔的制笔技术的后熟,与及其 他的历史局限性,决定了软笔写字很迟,尢其是书法炮制作式,则比软笔写字更迟。即是说,软笔是一个历史概念。有软笔施彩之时,未必可用于写字,尢其在窄小 的竹简上书写那些笔划繁多的古字、篆字。有软笔写字,则未必等于就是书法。这是必须区别清楚的。
      其次,就“散卓”活动对硬笔汉字的“围剿”而言,书法发源于“解散”硬笔卓隶字,书法是“散卓”活动的代名词。书法是对秦篆“乱字阻用”的历史衣钵的继 承,虞世南《书旨述》所谓“篆者,传也,书者,如也”,充分说明了这一点。但秦篆是硬笔的出品。而在张彦远《法书要录》一书里,存在着不可磨灭的关于书法 解散卓隶字的大量确凿证据,不仅有总纲领如“散卓”、“散隶”等,而且有思想理论纲领如“心存委曲,各象其形”等,又有操作理论纲领如“一波常三过折 笔”、“龙蛇相钩连不断”等。此外,更有所谓《笔阵图》,胡编了所谓七个“笔阵”,尢其还不断中伤硬笔卓隶字是“俗字”,是“俗隶”,“隶体失真”等,为 “散卓”活动制造合理依据。而在现实上,书法亦步亦趋,与其“散卓”纲领紧密相配合,制造了捣乱硬笔字的“三乱”。所有这些历史证据都有力地说明,硬笔不 仅创制了古字,创制了秦篆,而且创制了汉卓隶字,是不容抹杀的。拿一个简单的例子,在二千二百年前的历史条件下,即使有软笔,即使软笔运用平行运笔法,也 是不可能书写出秦篆来的。
     再者,就“书画三同论”反映了硬笔字先于书法的历史事实而言,“书画三同论”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硬笔字是书法“作弄”和“围剿”的现实对象。在张彦远 《历代名画记》一书里,提出了书画“同笔”、书画“同法”与书画“同体”即“书画三同论”,故后世有所谓“书画同源”之说,至今尢其如此。笔者对此深信无 疑,即自唐朝以来,专制统治阶级他们不仅如此主张,而且一直朝着这个方向走去。然而,又一个证据就出在这里。人们已知,绘画是对现实生活里某一物体(或称 物象)的仿制,故现实物体的生活原型,无疑即成为绘画的基本对象。即使稍后才出现的“写意”,也不能例外。譬如明朝徐渭所作的牡丹、芭蕉、梧桐等,尽管手 法如何扭曲,结果是如何远离真实,他总是依据现实的生活原型进行创作的。即是说,他凭着对牡丹的印象作牡丹,凭着对芭蕉和梧桐的印象作芭蕉和梧桐。这个简 单肤浅的道理,也适用于书法。即是说,书法也是以现实的生活原型作为基本对象的,而这个现实的生活原型,这个基本对象,无疑恰恰正是硬笔卓隶字。关于这一 问题,还有其他大量证据,这里不一一详列。以上三条依据,不论其中哪一条,即可单独证明硬笔汉字先于书法字,书法字不是汉字的原型,汉字的原型是硬笔字。 或者说,汉字笔划是写线型,这从硬笔文化里的制图、绘画等作品上面,都是以写线作为最基本的构图要素的事实中,即可得到充分的证明。套用张彦远的句式说, 硬笔文化里的图、画、字,三者也是“同笔”、“同法”、“同体”的。
     “书法”的基本定义,是“散卓”活动、“散卓”作品等的总称。书法发端于“封杀”硬笔字,如前所叙,这里不再赘述。由此可见,硬笔字是常态字,书法 字则是非常态字。将“书法字”混同或等同于“汉字”,是极其错误的、甚至有害的。书法为反对硬笔汉字而存在,对象清楚,目标明确,手段卑劣,针对性极强, 是无可掩盖和抹煞的历史事实。用笔具反对笔具,用文字反对文字,古今中外所罕见。一般而言,事物总是朝着进步的方向发展和变化的。如果说书法字是对汉字的 一种积极的、进取性的正面改造,笔者将求之不得,深信多数国民也求之不得。但书法对汉字所采取的种种卑劣行径,则反映了文字的严重倒退,原则上是不能容许 的。
      由此可见,“汉字”与“书法”的关系,是“本”与“末”的关系。即是说,硬笔字是“本”,书法字是“末”;硬笔汉字是“正字”,书法字是伪汉字。如果承 认汉字是硬笔字,那么书法的历史定位,说好听一点,是“饰隶”(南朝萧子良语),是对硬笔汉字的一种“繁饰”,是“繁饰”之法;说不好听一点,则是“乱字 阻用”的一种“曲字”之法,或“曲字”之术。如果否定硬笔汉字是汉字原型,则书法必将成为无源之水、无根之木。两者必居其一。
      硬笔字是汉字原型,这已为大量历史事实所证明。然而,到目前为止,国内有关汉文字方面的文论、史论或著作,却无一字涉及到有关硬笔汉字的记载,这就是所 谓咄咄怪事了。到底是统治阶级蓄意秘而不宣,试图偷梁换柱,浑水摸鱼,还是唐朝以来的汉文字学界太“粗心大意”,给“疏忽遗漏”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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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(二)书法与书写的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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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 长期以来,有些人以为“书法”即是“书写”,“书写”即是“书法”,这是认识上的又一个误区,有必要予以澄清。
      “书”、“写”或“书写”的基本定义,用“平行运笔法”绘出写线型笔划。既适用于写字,也适用于制图和绘画等。而书法则是用“提按运笔法”反对硬笔“平 行运笔法”,故“书法”不等于“书写”。书法炮制字符,千百年来之所以只称“作字”、“为字”,从不称“写字”或“书写”,原因即在于此。
       人们已知,“创制”字符与“书写”字符不同。字符是“范字”,“写字”是对“范字”的手工复制。“写字”的基本目的,在于“合集众字,以成辞义”,这便是 一般记事或作文著书了。正因为如此,写字首先是实用性和目的性极强的具体的文化行为。在写字过程中,当事者不仅要准确地复制“范字”,而且要关注词义的正 确运用,更要关注文意的正确表达和内容的合理发展等,所有这些具体细节,都是非常重要的。记账、写信、生产记事和生活杂记等如此,习作或写文章等更不例 外。用错字让人误解文意,写错字让人贻笑大方,都是写字上必须克服的重要毛病。写字不是为写字而写字,而是为构成文意即记事作文而写字。所以说,写字与作 文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。写字的实用性和目的性,决定了写字的思想法则和运笔方法的实用性等。
      笔者曾将古代硬笔写字划分为“习写”、“缮写”与“美术写字”三个基本类型。这里所称的写字,属一般性写字,也即包含“习写”与“缮写”。从相关研究中 发现,古人写字非常讲究“规则”与“清正”。所谓“规则”,指四个相符,即“笔数相符”、“直曲相符”、“长短相符”、“结构状态相符”,重视字体的完整 无缺。所谓“清正”,指字体端正与字体清晰,重视字列的整齐有序。“规则”与“清正”成为硬笔写字文化的两个重要特征。试以西汉初为例,在萧何的“草律” 中,即有“吏民上书,字或不正,辄举劾”之严格规定,反映了当时政府对文字的重视。因之有朝官“石建”者,竟因“马”字“缺画”而恐惧得要死。而从考古出 土的甲骨文、铜器铭文、简帛文书里也可以看到,那些古字写得非常规则、端正和清晰,即是最好的历史铁证。这些无疑都是古代硬笔写字的一个历史缩影。由此可 见,硬笔的写字文化是一种既讲“规则”、又讲“清正”的写字文化,具备“严肃”和实用等特点,代表了古代硬笔写字的主流趋向。
       古代写字一般有“正写型”与“快写型”两类。“正写型”指相对规矩地端正地复制出来范字的基本形状,平则平,直则直,弧则弧,斜则斜,如缮写一类文字,多 属此类。“快写型”则指在保障范字基本概貌的前提下,通过诸如“连笔”、“缩笔”、“切线”等方法,加快写字的速度,但不论快、慢与否,均以让一般人都看 得懂为宜。换言之,“正写型”写字,其摹写基本上到位;“快写型”写字,则保持大部分摹写到位。写字而不让一般人看得懂,恐怕就不是写字了。以中国古今文 字的“创制”和“书写”而言,显然不可能置身于例外。
      写线型笔划,古代又称“铁线”、“玉箸”、“铁筋”、“乌丝”、“朱丝”、“游丝”和“线段”等,均由“平行”运笔法所形成的。如果软笔运用“平行运笔 法”,同样可书写出写线形笔划来,历史上不少软笔工笔绘画,即是用“平行运笔法”所写绘,就是一个显著例子。由“平行运笔法”形成的写线型笔划,既是“常 态”汉字的基本笔划,又是构成制器图、工笔画和字符的基本要素。其特点,是粗细一致,流利畅朗。同制器图和工笔画一样,古今文字符号皆以此为基本的笔划造 型。其优点在于,用在写字上,不仅有助于识、记、写,而且能较快地将人们的阅读注意力,较快地引入对字义和文义的理解和掌握中。用在制图与工笔绘画上,则 层次分明,形象清晰,极富于表现力等。
      书法则相反。书法用“提按运笔法”作字,不仅将笔形捏弄成“刀剑形”与“骨骼状”等“疙瘩形”,而且仅关注笔势之“波磔”,字势之“俯仰”等,更有甚 者,是有章不循,或恣意增笔、减笔等,或刻意损字之规矩,涣散字体结构,使之“体无所主”等。难道可以说,这也是“书写”吗?书法如此“乱笔”,不仅极不 利于识、记、写,而且容易将人们的阅读注意力,转而引向对所谓“笔形”或“字形”的“观摩”中去,冲淡或削弱了对字义和文义的理解和掌握。而将如此高度扭 曲化了的病态笔形和字形,强行推给人们去面对,日长月久,则无疑会对那些心理定力不足的人们,造成心灵上的严重扭曲,继之让人们以扭曲的心灵,去“认同” 或“迎合”业已扭曲的社会存在,如此而已。
      由此可见,“书写”与“书法”的关系,是“书写”与“破坏书写”的关系。即是说,“书写”为了写字记事作文,而“书法”则为了“转移书写”、“削弱书 写”,否则,软笔大可采用“平行运笔法”写字,而不必另起炉灶大搞所谓“提按运笔法”,甚至极力排斥和封杀“平行运笔法”了。所以说,“书写”是“书 写”,“书法”是“书法”,两者不仅性质不同,不能相提并论,而且一直“唱对台戏”,是“对立”、“对抗”的关系,是必须搞清楚的。
      综合而言,汉字是汉字,书法是书法;书写是书写,书法是书法。汉字与书写是同一体系的一种因果关系,即书写是手段,汉字是结果。而书法既是书法的手段,书法又是书法的结果。如此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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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 由 朵朵芬芳 周日 20 十月 2013, 08:33


(三)书法是“艺术”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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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 近年来社会上流行着“书法艺术”或“书法是书写的艺术”等说法。较有权威性的记载,如李希凡等《中华艺术通史.秦汉卷》记称:“‘书同文’对书法艺术奠基 的作用(小标题)”。又记称:“中国书法是书写汉字的艺术。”(第275页,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)前一句提到了“书法艺术”,后一句提到了“中 国书法是书写汉字的艺术”。既然说“中国书法是书写汉字的艺术”,即说明了“书法艺术”之外,还有完全不同于“书法艺术”而存在的“汉字”与“书写”两件 事。笔者推测,其所指应就是前叙硬笔汉字与硬笔写字。否则,不同于书法艺术而存在的汉字与书写,究竟是指什么呢?
     问题在于,即使承认书法之外还存在着硬笔汉字与硬笔书写,但将书法说成是“书写汉字的艺术”,也是荒谬的,不仅自相矛盾,逻辑混乱,而且有混淆是非、颠倒黑白,为书法的继续存在编造新的理论依据之嫌。
     “书写”是一个实用词,与古代的“书”与“写”同义。书写的基本定义,是用“平行运笔法”绘出写线型笔划。既适用于写字,也适用于制图和绘画等,这 是由硬笔的实用性所决定的。书法以“提按运笔法”为主,同时排斥和反对“平行运笔法”,所以书法与“书写”不仅毫无正面关系,而且是相反关系、对立关系, 是不容混淆和抹煞的。其次,技巧不等于“艺术”。“书写”是一种实用性极强的平面操作,只讲究一点技巧即行,它用不着什么“艺术”,“艺术”在这里只能起 到削弱实用性的坏作用。换言之,在实用性极强的“书写”这里,“艺术”没有市场。再者,既然坚持说书法是“艺术”,这里就不妨再重温一下,看一看书法到底 是哪一门“艺术”。
      书法是为捣乱汉字而设置的。主要表现在“三乱”之上。所谓“三乱”,即“笔形之乱”、“草书之乱”与“作式之乱”。书法是有组织、有领导、有预谋、有纲 领的愚民工程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书法的总纲领是“解散”卓隶字等。思想纲领是“心存委曲,各象其形”等。操作纲领则是“一波三过折笔”与“龙蛇相钩连 不断”等。
      “笔形之乱”,指将单一内容的写线,用所谓“开张隶体”的方法,讹变而成繁杂之形,如“刀剑形”与“骨骼状”等。用书法的行话说,或作“击石波”、“隼 尾波”等,或如“百钧弩发”、“劲弩筋节”、“万岁枯藤”、“千里阵云”等,或如“交戟横戈”、“剑锷刀锋”等。于是,一方面,是“横”不平,“竖”不 直。将简单划一的一支写线,变成五花八门、各自不同的奇形怪状。将简易的事物,扭曲成繁难的事物。另一方面,则是“刀光剑影”之下,“尸横遍野”,“骨髅 成堆”。由此联想到“磔”的历史典故,即古代“五马分尸”的酷刑,简直令人不寒而憟。
     “草书之乱”,指将结构完整的字体,讹变而成“字不像字”、“画不像画”、“图不像图”的“三不像”符号。用书法的行话说,或“损隶之规矩”,“圆 不副规,方不中矩”,或 “不规不矩,气有余高,体无所主”,或“如其流速拔茅,其茹上下牵连,或借上字之下,而为下字之上。奇形离合,数意兼包,……唯知音者乃能辨焉,……即解 散隶体”等。在草书那里,既无汉字的结构章法可言,也无笔顺序列等可言,甚至连书法自订自用的所谓“横”、“竖”、“撇”、“捺”之类书法“法典”,也不 知所踪了。有章不循,有法不依,擅自恣意另作“图”形,构图失据;化整为散,以无代有,或变清晰为模糊,变实在为虚无,也即变成不伦不类、什么都不是的东 西。所有这些正是所谓“草书”的基本目的。其要害,是试图通过对字体结构的变相重塑,将笔划分明、结构分明的一个个汉卓(隶)字,尽可能地予以“解体”, 同时变成一个个“不伦不类”的、甚至“什么都不是”的所谓“图形”,让文字陷入虚无迷幻的混乱境地,从而削弱人们的“聚焦”心理。这些不仅说明“草书”具 备了那些“装神弄鬼”,“故弄玄虚”,或“装腔作势”等玄学本质和特征,而且反映了草书“目空一切”、“天下一尊”的“颠狂”心态。
     “作式之乱”,包含三个方面,即“字体残缺不全”、“字形杂乱”、“杂笔”。“正书”如“八分楷”或“八法楷”等,本是书法的救命符与护身符。然 而,恣意的增笔、减笔与断笔等,却将处于完整状态的字体,搞得残缺不全。表面上看,虽说字局是被“治”的“端正”一些了,却是“正”里藏“邪”,“治”中 埋“乱”,“良”中寓“奸”,一副道貌岸然样子。不难看出来,书法在“正书”里如此使其“致残”,并非不经意,而是刻意地如此做,其目的显然是为了直接或 间接地配合“乱字”。这便是“字体残缺不全”之谓。其次是“字形杂乱”。“字形杂乱”,主要从字形作式入手,如“八分”、“隶书”、“魏体”、“楷书”、 “行书”、“草书”等,而“正书”中,又有所谓“颜体”、“欧体”、“柳体”等。有人提出所谓“八体”、“六书”,也有人提出所谓“百体”等。故在书法那 里,古今文字居然存在着百余体。无病呻吟,舍本求末,炮制字形“迷魂阵”,唯恐字坛不乱,这便是“字形杂乱”之谓。再者是“杂笔”。“杂笔”,泛指书法上 那些低劣的捣蛋性乱字行为。唐朝以来,书法为了图存起见,尽管搞了一些颇见“收敛”的字形,如所谓“楷书”、“隶书”等,但其“散卓”活动并无“见好就 收”,而是变本加厉,伺机继续发难,加紧渗透。譬如说,有的将副字作“错位”处置,有的将字形作或“俯”或“仰”,让其“东歪西斜”等。有的蓄意将“异体 字”或“古体字”,混入常用字里,从中进行窜乱;有的甚至将笔划强行捏弄成某“物”之形,附会穿凿,用以强调所谓“象形”。还有其操作过程,字符面积可大 小不等,如小如蝇头,大如拳头;笔划可细如丝,粗如柱;再加之字列上下不整齐,左右不相等,简直将汉字弄成或形不成像,体无完肤,或断肢驼背,晃如残疾人 群等。如此飘飘忽忽,变幻莫测的字群,不仅容易令人心神不定,而且容易令人神志模糊不清。其害之大,可想而知。凡此种种,均可在传世的书法作品里找到证 例,这里不再一一详举。“杂笔”的乱字定位,是一种“体外”冲击。由此可见,“字体残缺不全”,“字形杂乱”与“杂笔”,是书法“作式之乱”的三个重要方 面。一个从笔数的恣意增减上进行捣蛋;一个从设置众多杂乱字形上进行捣蛋;再一个则是以钻空子方式左右逢源,务使字符颠七倒八,文字尊严丧失殆尽。前两者 属于“体内”冲击,后者则属于体外冲击,形成了内外夹攻的战术优势。三者互补互动,形成了与“开张”写线型笔划和“涣散”字体结构相匹配的散卓的重要方式 之一。
     可见,从“开张”写线型笔划,“涣散”字体结构,到“作式”之乱,书法的“散卓”活动已进入了全方位的攻势。书法并没将汉字当成字,书法是在严重地 摧残着汉字,可谓铁证如山。其心术之不正,其手法之卑劣,几乎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。不过这种“艺术”,思想上首先是渊源于“心存委曲”的一门“曲字”之 术,即“曲术”。而操作上将笔划分明、结构有序的汉卓字体,通过装神弄鬼式的胡涂乱拨,或变成杂乱无章的“灵符”般的图形,或变成字体残缺不全等,这本身 就是一门“散字”之术,即“邪术”。由此看来,不论是“曲术”,还是“邪术”,其实都是“乱字”之术。而由“曲术”、“邪术”混合而成的所谓“艺术”,即 是摧残汉字的“艺术”,甚至是摧残书写的“艺术”。
      中国人的最基本的审美观念,是实用、理性与完美。尢其“完美”,一直是中国人在实用与理性的基础上梦以寝求的审美观。正因为如此,人们常常不厌其烦地使 用着此类词汇,诸如“完善”、“完整”、“完好”、“完全”、“完备”、“完成”、“真实”等等,用以寄托梦想。“完美”、“完整”、“完善”、“完好” 等均通“圆满”义。美、善、真等多与圆满相关。在这个意义上说,“圆满”即是美、善、真。而书法旨在对汉字大搞形残体缺的工程,并无给人以“完美”、“完 善”、“完整”、“完好”和“真实”等“圆满”之形象,故与美、善、真大相庭径,甚至站在美、善、真的对立面。美、善、真的对立面是丑、恶、假。据此看 来,书法即使是“艺术”,其性质也是站在美、善、真等的对立面,也就是丑、恶、假了。所以说,书法是“艺术”,但不是健康、进步或有益的“艺术”,而是 丑、恶、假的“艺术”,愚民的“艺术”。
      书法从内容到形式,充斥着极其肮脏龌龊的心理活动,品位低下。书法对个人而言有百害而无一益,是明摆着的。所有这些,无疑正是千余年来中国书法的历史真 相。然而,分明有害而能使人不知其害,可见书法比秦篆更具欺惑力,故不可忽视。正因为如此,书法简直称得上是一种愚民的“精神鸦片”。由于以“艺术”为形 式,故将其称之为愚民的“艺术鸦片”,也许并不为过。换言之,对那些心理定力不足的人们而言,“书法艺术鸦片”一旦在其身上产生效应,即必将产生“心灵扭 曲”,“心理迷茫”,“性格变化”,“性情古怪”,“综合智力下降”等慢慢地“中毒”的不良后果,仅此而已。由此可见,将中国书法说成是“书写汉字的艺 术”,不仅自相矛盾,逻辑混乱,而且有混淆是非、颠倒黑白,为书法的继续存在编造新的理论依据之嫌。
      源头既污,其流必浊。唐朝至清末,文献上未见以所谓“书法艺术”一词直称书法的。书法被边缘化了大半个世纪。上世纪末以来,书法忽然以所谓“书法艺术” 之名,重新粉墨登场,披着“艺术”的外衣,沉渣泛起,招摇泛滥,其规模居然史无前例。原因这里不想论及。“艺术”一词,最早见于《晋书》。如《晋书‧艺术 传序》记称:“艺术之兴,由来尚矣。先王以是决犹豫,定吉凶,审存亡,省祸福。”“艺术”一词,在这里泛指《周易》之源流,即“旧指术数技艺,谓阴阳占候 卜筮幻化之术。”(《辞海‧艺条》)既然“艺术”一词的概念,在中国历史上有此前例,笔者以为,将书法列同于此类“艺术”,既符合其形成过程,又符合其特 点,应是恰如其分的。而将书法混同于建筑艺术、雕塑艺术等之列,则无疑是对正面艺术的一种沾污。
      书法对汉字的种种摧残,可以休矣!
      书法对汉字的种种荒谬的话语权,可以休矣!
      书法对硬笔和硬笔文化的种种封杀,可以休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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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 由 朵朵芬芳 周日 20 十月 2013, 08:35


软笔与“散卓笔”之基本区别
      (《中国书法批判》1-4)      
             陈捷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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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软笔是书法的基本工具,故一并简要叙及。
   软笔,古与硬笔同称“聿”,三国.魏至晋朝曾经一度称为“散卓笔”,唐朝称“毫”、“筆”,宋朝兼称“笔”,今称“毛笔”。这里,将软笔的三种运笔状况、早期软笔在写字上的使用率,以及软笔与“散卓笔”的基本区别分叙于下。

  (一) 软笔的三种运笔状况

  软笔的三种运笔状况,即“平行”型、“提按”型与“不自觉”型。
  “平行”型,即以“持平”的角度、“均衡”的力度进行运笔,故称为“平行”运笔方法。其笔划造型呈“写线”型,也即粗、细相对一致。软笔绘画上的工笔 画,以“写线”造型,即是以“平行”为运笔方法的。同理,早期软笔在写字上也是以“平行”为运笔方法的,故其笔划造型多呈写线型,与古硬笔写字并无多大区 别。所以说,在历史上一段很长时期,软笔曾经是古硬笔在发展进步文化方面的忠诚伙伴、同盟军,是无可置疑的。
  “提按”型,即以时高时低的角度、忽轻忽重的力度进行运笔,故称为“提、按”运笔方法。其笔划造型呈“疙瘩”型,也即粗、细不一致,反差较大。如“八 分”、“楷书”之类,均采用这种运笔方法。这种运笔方法萌芽于东汉中期,也即卓(隶)字流行了近300年之后,并定制于唐朝。
  “不自觉”型,即“失控”型,指执笔过程中由于缺乏操作经验或技巧,不能“自制”而产生的“滞笔”现象,故称为“不自觉”或“失控”型运笔状况。其笔划造型也呈“疙瘩”型,也即粗、细不一致,反差较大。如“汉简”上部分软笔字,大多属于此类“失控”型运笔所造成。
  “平行”、“提按”与“不自觉”,三种方法均可在软笔运笔过程中分别出现,古今相同。前二者属于自觉的、有意识的操作行为,而后者则属于不自觉的、无 意识的操作行为,是应当加以严格区别的。尢其以具备自觉意识的“提按”方法炮制出来的字,与以“不自觉”(失控)方法写出来的字,更是不能相提并论,更应 区别开来。

  (二) 早期软笔在写字上的使用率

  早期软笔在写字上的使用率,究竟有多高呢?这里,不妨以三国魏国的一次官吏“笔试”为例,从中可看出一些问题。
  据前引《魏志.王肃传》注引《魏略》所载,“朝堂公卿以下四百余人,其能操聿(笔)者,未及十人。”从统计学角度看,“四百余人”与“不足十人”相 比,其比例为四十分之一弱。可见,其时能操执软笔写字者,人数低得可怜。其次,魏廷那次测试仅仅是“软笔写字”,远不是唐朝科举考试那样的“书法作字”, 要求更高。官吏一般都是知识分子,官吏尚且如此,就更遑论一般人了。
  由此可见,能用软笔写字者人数如此稀少,能作“书法”者,显然决不会多见了。据此进一步推论,三国曹魏之时,只有“散卓”的概念,并不存在所谓“书 法”的概念。由于相关经验或训练的缺乏,以及其他相关的物质准备(如制笔技术、承写载体)和历史准备(如某种理论、观念、机制等)等方面远为不足,即使是 有意识的“散卓”活动,也不过只是北方士族中少数个别人的玩意罢了。

  (三) 软笔与“散卓笔”之基本区别

  以“平行”方法书写出来的汉字,笔划造型呈“写线”型,而以“提按”方法炮制出来的汉字,其笔划则呈“疙瘩”型。这便是“软笔”写字与“散卓笔”作字的基本区别,也即是“软笔”与“散卓笔”的基本区别。
  值得指出的是,人类创制文字,其目的在于应用、实用,因之,其制作工具概以硬笔为主。而硬笔是以“平行”为基本运笔方法的,因之笔划以“写线”作为常 态造型。由此可以说,笔划写线型,既是世界上一切文字的常态造型,也应是中国汉字常态造型。造字如此,写字等也不无如此的。而早期软笔写字多用“平行”方 法,反映了与硬笔写字保持了一致性。其次,以观视效应而言,“写线”型与“疙瘩”型具相反作用。写字的目的,在于让人看懂。因之,用“平行”方法书写出来 的汉字,笔划呈写线,给人以相对规整、畅朗、清晰的观感。故在客观效应上,不仅便利于一般的识、记、写,而且容易将读者的阅读注意力,即时引导到对文义的 直接理解上,从而加速读者的思维循环,促进智力的提升。而后者用“提按”方法捏弄出来的文字,其笔划呈“疙瘩”状,给人以扭扭捏捏、动荡和变化莫测的神秘 观感。故在客观效应上,不仅不利于一般的识、记、写,而且容易将读者的阅读注意力,即时引导到对所谓“笔形”与“字形”的“观摩”之上,这就无异于起到 “喧宾夺主”或“移花接木”的负面作用,从而冲淡、削弱,甚至转移读者对文义的直接理解,这就从根本上违背了写字的基本诉求和应用原则。在这个意义上说, “散卓笔”作字,无疑旨在通过扭曲汉字,达到干扰和削弱汉字应用的目的。
  软笔作为“施彩笔”、“绘画笔”与一般“写字笔”,在中国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,贡献巨大,值得肯定。但作为“散卓笔”即书法工具,历史上起过消极作 用,则必须予以否定。即是说,“散卓笔”来自软笔,但软笔并不等于就是“散卓笔”,两者必须加以区别对待。或者说,软笔本身并不存在问题,问题在于写字操 作上选择了哪一种运笔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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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 由 朵朵芬芳 周日 20 十月 2013, 08:36


书法对硬笔制图文化的变相封杀(上)
.    (《中国书法批判》9-5)
            陈捷夫
    西汉王朝实施“扬孔抑墨”的思想文化路线,废理性与实用于不用,本身已是一个重大错误。唐王朝以散卓笔取代硬笔,不仅自此变相地摧残、垄断制图文化,而且大肆鼓吹书法和书法文化,全面实施“扬孔抑墨”路线,更是罪责难逃。
    硬笔是制图的首选笔具。用散卓笔取代硬笔本身,无异于是釜底抽薪。加之只讲书法和书画文化,更从不同方面强化了对硬笔制图文化的变相封杀。
    什么是硬笔制图文化?举凡由硬笔所写绘的具备一定几何内涵或数理内涵的图式、图象等,均属于硬笔制图文化之列。为了便于对硬笔制图文化这一概念的理解,这里不妨首先引录拙作《简论中国古代硬笔文化》一文里的一段相关介绍:
     硬笔制图文化是硬笔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。其内容包含“制器(含建筑)制图”、“字符制图”、“地图制图”、“数学制图”、“框(表)格制图”、“器物摹写制图”和“其他制图”等多个方面的制图。
     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,大量器物的制作,例如生产工具、交通工具、战争工具、生活工具和居住设施等,无不依赖与之相应的设计图样,才能生产出来。 以中国而言,仅古代的青铜器、历代的王城宫殿建筑与历代的兵器这三件,其制作上所需要的相应图样,累计下来至少也得几千万幅之数。单就建筑一项,即前有考 古出土的战国中山王陵之《铜板工程图》,后有清朝王室的宫室园林建筑中,“样式雷”家族所遗留下来“几万”幅之数的图样,均是相关例子和参照系数。此类工 程图样,一般多由圆规、矩尺等导写仪导写绘制而成。而古硬笔系列中的古铅笔、刀笔或粉笔等,无疑正是适合由导写仪导写的首选笔具。所以说,大凡与古代青铜 器、王城宫殿建筑和兵器等器物制作相应的图样,非硬笔绘制莫属,都是硬笔的出品,是不证自明的。古代硬笔既然适用于大量制器制图,也理所当然地适用于诸如 文字符号图、数学图、地图、框(表)格图等相关方面的制图,是无可置疑的。
     几千年来,硬笔制图不仅在制器制图方面创造了大量的物质文明,而且在文字制图、数学制图、地图制图、框(表)格制图等方面,创造了大量的精神文明, 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赖以产生的重要文化领域。在这个意义上说,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,首先是渊源于硬笔制图文化。即是说,硬笔制图文化是催生一切人类社会 文明的根本文化,是一切文化中的首要文化。
      硬笔制图文化,不仅“生产”人类所必需的生产工具、交通工具、生活工具、战争工具和居住设施等物质文化,而且“生产”文字图象、数学图象、地图、框 (表)格图和其他图象等精神文化,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赖以产生的重要文化领域,具备文章和绘画所无可替代的认知作用。
     以上引录,仅是对硬笔制图文化概念的简单表述。下面,笔者将进一步作出相关介绍。由于内容较多,篇幅有限,故挂一漏万的现象将不可避免。
     “图”的本义为“计划难”,引申为“谋”。古通“象”、“像”、“式”、“法”、“容”、“式法”、“法式”、“法象”、“象式”、“形法”、“形 容”、“契”、“样” 、“样式”与“章程”等。《老子·第六十三章》记称:“图难于其易。”大意说,古人以图象这种简易的形式,去说明复杂、深奥而不易懂的事物。古代中国的手 工业素称发达,如闻名中外的青铜器制造等,主要与硬笔制图文化的发达分不开。
     制图,古称“作图”,“制图”、“为图”等。如《世本》记称:“史皇作图。”又如《旧唐书·天文志》记称:“观象制图,推步有征,相沿不谬。”再如 《九章算术》刘徽注称:“又按为图。”可见“制图”一词,义通“作图”、“为图”,古已有之。制图文化的内容,包含了制器图(含建筑工程图)、字符图、数 学图、地图、天文历法图、物体摹写图(含器物、动物与植物等)、框格图、文间符图、易图等。现分叙于下:
     制器图,包含土木建筑、兵器、交通工具、生产工具、生活用具等手工业制器之图样。就建筑工程图而言,战国中山陵出土的《铜版工程图》(也称《兆域 图》),是历史实物见证之一,反映了当时建筑土木工程,普遍地已采用了设计图样。长沙马王堆西汉墓出土13幅帛图,其中即有一幅《建筑图》。据传,隋朝的 宇文恺,是我国历史上知名的建筑大匠和制图大匠,曾绘制“明堂”图样上呈隋帝(见《隋书·牛弘传》)。至五代俞皓《木经》,宋朝李诫《营造法式》,明朝薛 景石《梓人遗制》等专题土木建筑技术图书的相继问世,无疑为相关制器者提供了难得的参考资料,使古代理性、实用的科技传承形式得到恢复。正如明朝人段成己 为《梓人遗制》一书作序称,“使攻木者览焉,所得可十九矣。”对其实用价值作出了肯定。而清朝样式雷家族更拥有土木建筑工程制作和相关制图的专长,祖辈几 代为清王室宫殿城市等建设作出了贡献,其遗留下来的几万幅工程图,则无疑为古代硬笔制图文化之一──制器图,提供了极可宝贵的历史铁证。(据称近年相关方 面为此曾向联合国“申遗”)
    《周礼》一书,言“图”之处极多,管理各种“图”的专职官员也不少。如《周礼·夏官·司马》记称:“职方氏掌天下之图。”“职方氏”可能是掌管地图之官, “图”即可能是地图。又“量人掌建国之法,以分国为九州,营国城廓,营后宫,量市朝道巷门渠,造都邑亦如之。”“量人”即是掌管宫室王城与园林等王室建筑 工程图之官。其图可能即是土木建筑工程图之类。距今3000年的周王室设置专职管理各种图,可见其时硬笔的制图活动相当活跃,制图文化已初具规模,是无疑 的。
     古人将制器水平与否提高到关乎国家存亡的战略高度。如《管子·兵法》记称:“不能致器者困。”又“器械不巧,则朝无定;器械巧,则伐而不费。”强调 了制器的重要性。制器水平,取决于生产工艺水平、生产管理、相关知识和经验等。故《管子·七法》有所谓“成器不课不用,不试不藏”之记载。《考工记·梓人 为饮器》记称:“凡试梓饮器,乡衡而实不尽,梓师罪之”。器物质量不过关,工师要遭到责以罪罚,即说明了其时制器生产上的管理,已相当严格。《灵枢.·逆 顺肥瘦》记称:“百工制器,必有明法以起度数,法式检押,乃后可传焉。”所谓“法式检押”,“ 法式”即工程图样;“检押”则指其“法式”,不仅具有工程制作准则的功能,而且具有器物质量检测准则的功能。《墨子·法仪》记称:“百工从事,皆有法所 度。”所谓“法”,也就是相关的工程法式、图样。这些均反映了制器与制图有关,并非徒手瞎为。前面谈过,“图”是预先解决制器难题,包括对器物造型、规 格、用料、用工等进行设置计算的最好形式,故不仅其时已大量应用,而且后世也传承下来了,并沿用至今。
    据古文献资料,有三个相关的历史事例,足以说明我国古代硬笔制图的实践活动。如《周书·洛诰》记称:“亻平来以图,及献卜。”“亻平”指使者。“图”指工 程图(规划图、施工图等)。大意说,周成王迁都洛阳,营造东周王城,周公是该项目的主持者,故派使者献上图样以供占卜、审校等。其次,据《艺文类聚·卷三 十二》引西汉刘向《说苑》载,战国齐国的齐王要建造一个“九重之台”,在其国内招募有相关专长者“画台”。所谓“画台”,其实即是“作图”,“制图”。也 即是为“九重台”的建造作出相关设计与规划。笔者疑“画台”之句为后人所窜乱。再者,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记称:“秦每破诸侯,写放(疑“放”为“仿”之 讹)其宫室,作于咸阳北阪上。”秦始皇对战败国宫殿进行仿造,但事先派人“写仿”。这“写仿”,其实即是摹写;“写仿”之图,即是“宫室摹写图”。如稍加 相应调整或补充,该图无疑即可成为“工程图”了。这些事例说明,先秦尢其西周至春秋战国之时,大中型规模的制器工艺(含土木建筑),普遍已采用了工程图 样。到目前为止,考古出土的战国中山王陵《铜板工程图》,即是最早的历史实物铁证。长沙马王推西汉墓出土的13幅帛图,其中一幅即是《建筑图》,均可作为 历史实物佐证。
     值得一并指出的是,硬笔制图通常须由导写仪具如圆规、矩尺等予以配合。古人有“四仪”或“五仪”之说。“四仪”指“规”、“矩”、“绳”、“水”。 “规”即圆规,“矩”即矩尺,“绳”即墨线,“水”即平水尺。《管子·宙合》称规、矩、准、绳,为“此各事之仪,其详不可尽也”。《尉缭子》称规、矩、 准、绳为“四仪”。“五仪”则指“四仪”加上“悬”(也称“正”),即垂陀,也就是“垂直线”。可见,不论“四仪”或“五仪”,都是古人用以衡量器物等的 重要仪具。故《淮南子·务修训》有“设仪立度,可以为法则”之谓。而“规”与“矩”,则是古代两种导写仪,有大小之分。小者主要用于制图上对几何图象的导 写,大者则用于制器的工艺制作过程,但仍是导写仪。硬笔是制图上的首选笔具,尢其与圆规、矩尺联合写绘各种几何图式或图象时,更是如此。故《墨子·经说 上》记称:“圜,规写攴也”。又“方,矩写攴也。”“攴”,古义通击、扑、挨。具两物相靠之义。“规写攴”,“矩写攴”,即指硬笔挨着(依靠着)圆规或矩 尺而写。能与规圆矩尺一道写成或圆、或方之图的笔具,唯一是硬笔,古今如此,无容置辩。硬笔写直线,一般多依靠在尺具之侧划动即成,即“写攴”之谓(笔者 疑该句原文应作“方,攴矩写也。”前一句也然,当为“圜,攴规写也。”);硬笔写圆形,方法则较多,可用“线旋式”圆规,可用“A型”圆规,也可用“圆版 形”圆规,但不论用哪一种方式,硬笔都是依靠在圆规仪之上写圆形的,故有“写攴”之谓。所以说,“圜,规写攴也。”“方,矩写攴也。”用字上并没有错。也 即是说,“攴”义通“挨靠”,所反映的是硬笔依靠着圆规或矩尺而写。这一点应是常识。清朝孙诒让作《墨子间诂》,贡献不小,但其将“攴”训诂之为“交”之 误(见《墨子间诂》第二册第89、第90页,万有文库本),则无疑是一个严重错误。今人竟多沿孙氏之说,将“攴”变成“交”,是极为不妥的。
       古文献对圆规与矩尺等的大量记载,反映了我国古代硬笔制图活动的活跃。现抄录几则,以供参考。
     《礼记·经解》记称:“规矩诚设,不可欺以方圆。”《考工记·舆人为车》记称:“圜者中规,方者中矩。”《管子·外言》记称:“规矩者,方圜之正 也。”《灵枢·逆顺肥瘦》记称:“工人不能置(“置”,疑为“弃”之讹)规而为圆,去矩而为方。”《孟子·离娄上》记称:“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。”《淮 南子·诠言训》记称:“矩不正,不可以为方;规不正,不可以为圆。”《汉书·律历志》记称:“夫……制器,规圜矩方。……规者,所以规圜器械,令得其类 也。矩者,所以矩方器械,令不失其形也。”可见,圆规与矩尺的概念早已深深地根植古人心中,其对社会和历史的重要贡献,在古文献里得到了充分的肯定。
      规矩的使用极早。据《史记·夏本纪》载,大禹治水之时,曾命随从带上有关测绘工具,所谓“左准绳,右规矩”。传说中的禹之时,距今仅4000年。但据当 今考古发现,旧石器时代即有狩猎用的武器如圆石球,仰韵文化遗址曾出土了六角、九角形的陶杯等,还发现新石器时代的方形、圆形屋基,以及陶器上菱形、三角 形图案,这些均说明“规矩”的应用时间,不晚于距今6000-7000年,远远早于春秋战国。而两汉壁画中,有不少关于伏羲手奉矩尺、女娲手奉圆规的图 像。传说与文献记载互相印证,不仅说明了“规矩”的使用时间很早,而且反映“规矩”在人类文明的创始上的重要性。
      必须一并指出,制器制图涉及了“设象”与“备数”两个基本内容。“设象”,指造型之设置;“备数”,则指以器物规格的计算和拟定。《左传·僖公十五年》 记称:“物生而后有象,象而后有滋,滋而后有数。”大意说,凡是物体皆有“造型”,而“造型”则必与“尺寸”、“大小”或“轻重”等数目(规格)相联系。 即是说,有物必有“象”与“数”的形式与内容。“象数”一词,即据此而来。制图文化尢其重视“象”与“数”的结合,故“象数”一词成了制图文化的一个重要 概念。但后来“象数”一词却为《易》等所劫持。《易》自汉朝起,以《系辞》等为基本依托。《系辞》中大谈其“象数”,却是赋予了“玄”的色彩,是对“象 数”一词的扭曲和讹夺。西汉未孟喜、京房的《易》也大谈所谓“象”与“数”。后世所谓“象数”之学,如宋朝邵雍(康节)之“先天学”,更以“象数”的概念 当作其核心。而作为圆规与矩尺的特殊概念的“两仪”,却也一起被“劫持”到《易》那里,当了所谓“阴”与“阳”的概念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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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 由 朵朵芬芳 周日 20 十月 2013, 08:37


书法对硬笔制图文化的变相封杀(下)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(《中国书法批判》9-6)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陈捷夫
    字符图,指古今文字符号。字符图是制图文化中一个特殊图种,是时刻供人们手工复制无数次的言行、思想等的记录工具。虽说不需圆规矩尺,但仍需一定的设计才 能成图。由于承载着词义与读音,故又不同于一般制图,而必然要自成一个独立图系。与工笔绘画一样,虽渊源于图,但最终与图分道扬镳,自成一个独立图系。分 为四个基本类型,即史前字符图、古字符图、秦篆字符图与汉卓字符图。史前字符图,泛指甲骨文以前所有未可识读的各地考古发现的原始字符,如仰韶交化陕西半 坡、姜寨陶器字符,大溪文化湖北杨家湾陶器字符等。古字符泛指商、周至春秋战国各国文字。秦篆指秦朝文字。汉卓字指今字。字符图的基本结构体方法基本上相 同,即先以笔划组合成图,次以笔划与副字组合成图,再以副字与副字组合成图。东汉许慎作《说文解字》一书,收古字一千余个(含重文),秦篆九千余个,卓隶 字为释文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曾载《文字图》二卷、《古今字图杂录》一卷等,今已不存。据此可知将文字称之为“图”,古已有之。
     字符图的用途,主要在于“合集众字,以成辞义”,是记录人们的思想、言行等的重要工具,具备极强的实用性。至于其他事项,笔者在本章第三节里已简略 地谈过,这里不再重复。这里要给予强调的是,无论哪一类字符图,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几何图式,史前字符图如此,古字如此,秦篆与汉卓字也不能例外,尢其甲 骨文里的几何图式更多、更显著。这里一再强调所谓“几何”式字符,无非为了说明所有的字符图,都是由硬笔所创始绘制的,这一点非常重要。
      数学图,指与算学相关的图象或图式等。我国古代算书不计其数,唐朝之前即有大量算书,其中以《九章算术》等十部较为著名。如《周髀算经》一书里三国赵爽 注关于勾股弦的几何图证,《九章算术》一书里三国刘徽注关于方田等的计算图式等,更是直接继承了古代几何传统的。史书所载刘徽的《九章重差图》、南朝祖冲 之《缀术》、隋朝张峻《九章推图经法》等,肯定也不例外,都是以古代几何为主的。虽说唐朝以后算学界的相关算书,不再重视几何的应用而转向代数,所谓“几 何的代数化”。但大量与算学相关的图式或图象等,依然多与几何有联系,所谓 “代数的几何化”(李迪《中国数学史大系》第一卷第97页,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)。如宋朝秦九韶《数书九章》,元朝朱世杰《算学启蒙》、彭丝 《算经图释》,明朝程大位《算法统宗》、顾应祥《勾股算术》、李笃培《中西数学说图说》,清朝李潢《九章算术细草图说》、程瑶田《周髀矩数图注》、李善兰 《则古昔斋算学》、夏鸾翔《洞方术图解》等,其中大量图式或图象,均与几何有关。尢其明朝末以来,由于徐光启等所译《几何原本》等外国数学图书的相继传 入,几何学重新振作,使数学图的绘制,不论从质量上还是数量上,均超过以往任何历史时期。清朝年希尧的《视图》,戴震《勾股割圜记》等,即是其中典型例 子。
     笔者了解到,自宋朝至清朝近千年,我国的算书多达数百种(仅两宋300年即出数学专著50多种,超过以往各代)。几乎每一种都涉及到相关的算学图。 综观先秦以来各种传本算书,尽管其中图式或图象多属后人所补上,但都分别存在着列式图、序数符号图、数目列式图、分数列式图、算题列式图和几何演算图等算 学图。其中,在《九章算术》一书里,有演算图如方形图、长方形图、圆形图、椭圆形图、梯形图、三角形、五角形、六角形、八角形、不等边形等几何图。《周髀 算经》注也有不少几何图。此外,还有后世对勾股定理所作出的不同角度的大量几何图证,累计约达近百种,如清朝李潢、梅文鼎等所作证明图,均是其中例子。就 代数图和其它算学杂图而言,数量更大,如天元术各种图式、百子图、九宫图(也称幻方、纵横图等)、圆城图、写算图、《数书九章》中的暗码图等,均是其中例 子。换言之,如将古代所有相关算学图汇辑成册,至少当在几万幅以上,蔚为大观。
       几何图出现很早。据称,近年湖南发现距今7300年的刻石星云图。岳阳君山岛西部乌龙尾新石器文化遗址附近的一处岩石上,刻有许多八角形、同心八角形等图 案等。被认为是继江苏连云港将军崖新石器刻石银河图如出一辙(据网易·东北新闻网2005.3.18报道,通讯员刘尔东等)。云南云县芒怀出土了6000 年前的石版《方格网图》。安徽含山凌家滩出土5000年前的《玉版图》等。甲骨文里也有不少几何式字符存在。这些无疑说明了中国古代几何图有着源流久远的 历史。而在商周青铜器造型上,则体现了更为丰富的几何知识,如直角形、正三角形、矩形、正方形、弧形、棱形、等边三角形、椭圆形等。
       数学图的产生,是由人类社会的生产与分配等实用需求本身所决定的。譬如同是计算一块梯形田的面积,现实操作模式上用长竿、长绳等进行实地丈量是可以的,但 在理论模式上则不行。理论模式上必须借助图象来进行计算,所谓“解体用图”。这种实用需求,无疑正是几何图产生的根本原因。正因为如此,《墨经》里有所谓 “圜,一中同长也”、“平,同高也”等几何学上的相关定义。或者说,几何图是为某种特殊的演算而产生的。这一点,古人已有深刻认识。如《周髀算经》赵爽序 记称:“依经为图,……披露堂室之奥”。又“以图考之”。又如《九章算术》刘徽序记称:“析理以辞,解体用图”。又“谨按图验”。又“以图之大体言之”。 又“按图为位”。又“因物成率,审辨明分,平其偏颇,齐其参差……。勾股相乘为图之本体……”等,即已充分说明几何图在证明相关数题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。 而其制作几何图不仅为了演算或证明,而且要让“览之者思过半矣。”更说明了图书依然是所有知识传承的主要形式。清朝戴震所谓“辨方立度之文,图与传注相表 里者也。”(《考工记图·序》)则无疑说明图是算学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和必然形式,在算学书中占有重要地位。
       地图。据文献记载,至清末为止,我国古代地图类的图书或独立作品不计其数。如《周礼·夏官·司徒》记称:“职方氏掌天下之图”。所谓“天下之图”,即是天 下性通用地图。据考古资料显示,周初《宜侯矢簋》铭中,即有某王察看了伐商的地图即《伐商图》。又察看了东方的地图即《东或(域)图》。又晚周《散氏盘》 铭中,也记载了史官“仲农”向“矢人”递交新界地图即《田界图》的事件。可见地图的使用不仅很早,而且应用范围很广。概括地说,古代地图内容丰富,有通用 地图、军事地图、政区地图、城市地图等。通用地图,如马王堆西汉墓的《地形图》等。军事地图,如西汉墓的《驻军图》等。政区地图(辖区),如1986年甘 肃天水放马滩一号秦墓出土木板地图七幅,即有一幅《政区图》。城市地图,如马王堆西汉墓的《城邑图》等。此外,还有其他分类专题地图,如交通地图、矿源地 图、森林地图、水道地图、墓园地图(也称“兆域图”、“陵园图”)等。仅甘肃天水放马滩一号秦墓出土木板地图七幅,其中即有政区图、地形图、经济图等(见 沈颂金《二十世纪简帛学研究》第426页,学苑出版社2003年)据史书所载,晋朝裴秀绘制《禹贡地域图》、《地形方丈图》等。唐朝贾耽 有《禹贡图》。北宋有全国地图即《淳化天下图》,用绢100匹。现存石刻地图有宋朝《平江图》(又称《平江府图碑》),黄棠《地理图》(绘于淳熙16年, 即1189年)刻石(1247年刻),存于苏州。有些传世的石刻地图,至今依然保留着方格网,如宋《禹迹图》(1136年刻),明朝罗洪先《广舆图》,清 朝《大清一统舆图》等,均是其例。
     据称,我国最早地理著作《山海经》原配图一百五十余幅,两汉仍存,但至唐朝间,则图失文存,而当今传本之图,乃明朝人所补,性质已不同。而当今考古 发现的西汉地图,无论 “品种和数量都是空前的”(余应春等《中国地图史话》第170页,科学出版社1984年)。其中之《城邑图》,绘制有城垣范围、城门堡、城墙上的楼阁、城 区街道、宫殿建筑等(同上第44页)。有的是“实测地图”,其“测绘已达到很高的水平“,有些绘图原则“至今还在应用”(同上第51页)。这些史实不仅说 明了汉朝时地图学已相当发达,而且印证了《周礼》所载各种地图的历史真实性。而晋朝裴秀关于“制图六体”(法),则无疑是对硬笔制图文化其中之一即地图制 图的一次继承性总结。
       据载,晋朝地图学家裴秀(223-271)在其所绘《禹贡地域图》的序里,提出“制图六体”(法):即“分率”、“准望”、“道里”、“高下”、“方 邪”、“迂直”。其中“分率”即比例尺,也即是用方格表示“计里画方”的一种方法。手工制图上的方格,没有硬笔与尺具联合写绘是不行的。而“计里画方”, 即方格图,是我国古代地图制图理论中的重要内容。地图“制图六法”理论,为我国“地图学奠定了基础,成了后代绘制地图的准则。这一中国古代最系统、最完整 的制图理论体系,在世界地图学史上,占有光辉一页”。(《世界之瑰宝,民族之骄傲》第77页,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,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)而裴秀在 《禹贡地域图·序》称:“自古立象垂制,而赖其用。三代置其官,国史掌其职……”(《晋书·裴秀传》)可见,裴秀的地图制图理论,是对古代硬笔制图文化中 地图制图的重要继承和发展,具有承前启后的历史意义。
      地图对军事、行政、生产、交通、开采、水利等,作用重大。
       天文历法图。天文图,也称“星图”。史书记载上,《汉书·艺文志》有《耿昌月行帛图二百三十二卷》等天文书的记载。《汉书·天文志》有“凡天文在图籍昭昭 可知者,经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一十八名,……皆有州国官宫物类之象”等记载。而《隋书·经籍志》所载,则有战国《石申夫星经》与《甘公星经》等。东汉张衡 《浑象仪图注》、《灵宪图》(又称“星图”、“悬图”)等,有《天文五行图》、《二十八宿分野图》等。《宋史》有苏颂《浑象西南方中外官星图志》、郭守敬 《授时历》等。而今存刻石天文星图,计有南宋刻石《天文图》等。不少星图见存于古代壁画、石画与漆画等。考古发现上,上世纪后期杭州出土了距今1900多 年的东汉石刻星图,“是世界上最早的石刻星图”(地图史话第32页)。长沙马王堆西汉墓出土的战国楚人所绘的《彗星图》,上绘有不同形状的29颗彗星,被 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《彗星图》(世界的瑰宝第66页)。此外,还有《秦汉日晷图》(洛阳出土)、(辽)《天庆六年星象图》、《天庆七年星象图》,《西汉式 图》(用于占卜择日的博局图,江苏东海尹湾6出土木牍),《周髀算经》七衡六间图、《盖图》、北宋苏颂《星图》等,唐朝遗存《黄道十二宫》和《二十八宿写 本》等等,不计其数。(见冯时《中国天文考古学》第335页,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)。不少古代天文历法图,大多均以方格与直格写出,故当属硬笔 制图文化其中之一。
       据《旧唐书·天文志》记称:“观象制图,推步有征,相沿不谬。”天文历法图的重要作用,即在于为“推步”(推算)提供了相应的研究依据,从而准确地确定 年、月、日,四时、节令、置闰等,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和生活。天文历法与数学、医药,是我国古代三大带头学科,其重要性可想而知。
     物体摹写图。指对器物、植物、人物等的仿写图像,一般比较讲究比例,结构严谨,层次分明,有的与工笔绘画有相近之处。应用上多用于认知、研究,如制 器研究、考古研究、经史研究、医药研究等。器物摹写图,指宫室图、王城图、陵园图、兵器图、农械农具图、生活用具图、交通工具图、服饰图、饰具图等。如五 代俞皓《木经》,王黼等的《博古图》、吕大临《考古图》、李诫《营造法式》、程大昌《雍录》、曾公亮等《武经总要》,曾之谨《农器谱》、楼寿《耕织图》、 李公麟《古器图》、陈元靓《事林广记》等,元朝王桢《农书》、薛景石《梓人遗制》、明朝宋应星《天工开物》、《营造正式》(也称“鲁班经”,作者佚名)、 计成《园冶》、邓玉涵等《机器图说》、邝璠《便民图纂》、徐光启《农政全书》,茅元仪《武备志》,章潢《图书编》等,清朝官撰《工部工程做法则例》、《水 利管理和土木工程的技术插图与解说》、《钦命书经图说》(以上资料见宋史、明史、清史稿)等。此外,清朝雍正年间《御制圆明园图咏》一书里等大量建筑物图 像,是古代建筑物摹写图上的佼佼者,值得一提。植物摹写图,一般指药用植物图等。如隋朝原平仲《灵秀本草》、宋朝苏颂《本草图经》、明朝李时珍《本草纲 目》、清朝吴其濬《植物名实图考》等。人物摹写图,指对人物或人体的摹写,一般多用于医学研究。目前所知如宋朝王惟一《铜人腧穴针灸图经》、宋景与欧希范 《五脏图》、杨介《存真图》等。此外,还有诸如保健图、针灸图、人体骨骼图、脏腑图等。
       值得指出的是,经史研究类的器物摹写图不记其数。以《三礼图》(指《周礼》、《礼记》、《仪礼》)为例,从旧《三礼图》到新《三礼图》,即有东汉郑玄、阮 湛、夏侯伏明、张镒、梁正、隋朝官撰至五代周显德计七家,属旧《三礼图》;宋朝聂崇义《三礼图注》则为新《三礼图》。《三礼图》图像内容分为十六门,其中 “王城图”、“宫室图”、“弓矢图”等多门与几何有关,即必需由圆规矩尺的配合才能成图。其次,仅《考工记》一书的图解图,自宋朝至清朝不下数十家,如宋 朝林希逸《考工记图解》、元朝林兆珂《考工记述注》暨《图》一卷、明朝张鼎思《考工记补图》、清朝阮元《考工记车制图解》、戴震《考工记图》等,均是其 例。此外还有诸如清朝焦循《群经宫室图》等。
      摹写图以摹写为主,客观真实地为写物而写物。图与物可对号入座,是物体摹写图的基本特点。而以图载物,以图示物,借图证物,则是摹写图的基本目的。其用 途,或用于“审本”,以正名实,以辨真伪。或用于考其“制度法象”,“探其制作之源”。或用于“以补经传之阙亡,正诸儒之谬误”等。(宋吕大临《考古 图.·序》)。
       框格(栏)图。指导写性框格图、文面框格图、画面框格图、表格图、其他表格图等。导写性框栏图,分方格与直格。方格,古称“井栏”,用途广泛,作用重要。 既用于导写,又用于工程图绘制,地图的比例如“计里画方”,更用于图像等的缩放技术,还有用于“揆平取正”的画面框栏、文面框栏、棋盘等。导写上,西周 《毛公鼎》铭文499字,32行,全由方格图导写,每字一格。直格,(古称“乌丝栏”、“朱丝栏”)。西周《大克鼎》腹内铭文290字,全由直格分隔,十 分整齐划一。西汉帛书也多见“直格界栏”。如文面框栏图、画面框栏图、图面框栏图等,在宋朝以来雕版印刷的图籍,最为常见。画面框栏图,尢其多见于古代陶 器画、玉器画、铜器画、壁画、砖画、石刻画、板画、帛画、纸画等。而刻本画面则几乎皆用框栏图,如《三国演义》、《红楼梦》之类插图。其中元朝至治刻本 《三国志平话》一书,更采用了“上图下文”的特殊形式,回回有图,图文相应,被视为后世连环画的起源。(见梁白泉主编《国宝大观》第934页,上海文化出 版社1990年)独立性图表(含备填性图表)、附文性图表等,也自成一类。玺印框栏图,则有方型玺印框、圆型玺印框、菱型玺印框等。其他还有如书名框栏、 牌记框栏、棋盘框格图、首布钱币框栏图、博局图等。除手写本常用框格图,自宋朝以来,刻本如《九章算术》、《武经龟鉴》等大量书也常用直格。换言之,框格 (栏)图的应用非常广泛,几乎无处不在,数量不可胜计。其几何图式,更成为硬笔制图文化的重要标志。
      值得一提的是,有些书法作品,甚至也采用了直格“押笔”。试举两例,清朝乾隆皇帝第十一子永星(加王旁,下同)即成亲王,其书法篆书轴 (123cm×46.5cm),即用直径约2毫米的铅笔芯,绘制了9直线(8行),上下则各置一平线。其开头句是“尽日寻诗”,落款为“皇十一子”。(此 物偶见于2002年3月21日广东省博物馆举行的“清王室书画艺术展”上。)永星为清朝书法四大家其中之一。其次,据称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纸质宋朝拓 本《定武本兰亭帖》卷(纵27cm横66.7cm),仍然采用了直格图“押笔”的(见《国宝大观》第684页)。可见,有些纸质书法作品除了借助于“折暗 直线”一法之外,也有借助于绘制“明直线”用来“押笔”的。绘制直线格必须动用硬笔与矩尺才能写成,这无疑是对古代硬笔文化的一种抄袭。
      这里借诸则名句,用来形容框格图的基本用途,也许是恰当的。如《书·尧典》记称:“格于上下”。又如《礼记·缁衣》记称:“言有物而行有格。”再如《汉 书·律历志》记称:“揆平取正”。即是说,框格图的重要作用,在于或“格于上下”,“揆平取正”,或“平其偏颇”,“齐其参差”,或使之“行有格”。而 “平直方正”、“对称平衡”,无疑是框栏图的基本特点。所以说,框格图使相关文、画等,变得更有秩序,更加规则,更加美观。
      《易》图。指历代《易》类图书里与图相关者,如《八卦图》、《六十四卦图》、《占卜图》、《河图》、《洛书图》等。据有关统计,《易》的著作,自秦至 清,约达3000余种。如西汉京房《乾凿度》、唐朝周鼎祚《周易集解》、宋朝邵雍《皇极经世》、朱熹《周易本义》、明朝来知德《易经图解》,清朝胡谓《易 图明辨》等。若以一种书至少10幅图计算,则3000种书即等于30000幅,汇辑起来,则俨然一部易的专题图册。虽说《易》图无益于正事、实事,甚至于 反映了硬笔制图文化存在着某些落后的内容,但也说明硬笔制图文化的存在和成为一股潜流。
       文间符图。指句读符号、重文符号、题示符号、编辑符号等,属制图文化之一。由于前面已谈过,这里不再重复。
     以上所列图类,仅是择要而叙,并不全面。硬笔制图文化,就内容而言,有制器工程图、字符图、数学图、地图、天文历法图、器物摹写图、易图、框格 (栏)图、文间符图等。就功用而言,有用于制器工程方面的,有用于记言记事等的,有用于计数演算的,有用于地域知识的,也有用于天象计时,或用于考古、考 经与考器之类的,等等,不一而足。就应用形式而言,则有专题图册、文间插图、展示性图作(含工程图与地图等,挂图)、文档性图作与画面框栏图等。没有制图 文化,哪有历代气势宏伟的宫殿王城建筑等?没有制图文化,哪有入世的礼器、兵器、生产工具、生活用具和车、舟等交通工具?没有制图文化,哪有记录工具、平 面计算工具?没有制图文化,哪有地面知识和天象计时知识?没有制图文化,哪有医药知识与考古、考器、考经等学问?还有其他等等。在这个意义上说,制图文化 不仅生产精神产品,而且生产物质产品,是生产精神与物质的两栖工具。制图文化不仅是硬笔文化中的首要文化,而且是中国人的基本文化、根本文化。由此可见, 硬笔制图文化对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建立和发展,有着无可比拟的巨大的历史贡献,是不容抹杀的。
     西汉王朝实施“扬孔抑墨”的思想文化路线,废理性与实用于不用,本身已是一个重大错误。唐王朝以散卓笔取代硬笔,不仅自此变相地摧残、垄断制图文化,而且大肆鼓吹书法和书法文化,全面实施“扬孔抑墨”路线,更是罪责难逃。
      几何图不仅是古代算学上的重要内容,而且也是《墨经》的重要内容之一。汉朝武帝“扬孔抑墨”的畸型政策本身,仿佛即决定了几何学的哀退。然而,如果没有 唐朝“书法绑科举”政策的演绎,几何学肯定依旧会发展,赵爽的勾股定理几何图证(弦图)、刘徽的大量几何图,以及南朝祖冲之的割圆术等几何图,其实即是传 承着墨学的方向,便是有力的明证。贞观年间,李淳风利用为《九章算术》等十部算书重新作注的机会,抽毁原书所有的旧几何图。这行为本身无疑即宣告了墨学中 的几何学等的彻底死亡。一个起决定性作用的基本原因是,软笔不可能与圆规矩尺联合作图;几何学不是软笔的专长。而科举取士科目中设有“明算”科,显然不可 能容许几何图的重新出现。所以说,愚民思想文化的基本思路与软笔相结合,即决定了几何学的死亡。其次,据笔者所了解,唐朝以前的大量图书,到了唐朝即先后 或佚散或佚亡。有一个具体例子,是唐朝某官员谎称祖冲之的《缀术》一书太深奥,无人懂,所以就给废置了(大意),这不是很荒谬吗?这说明了一件事,唐王朝 利用整理、重编、重注与大校群书等机会,编造出种种借口,相继对所有图书作出过滤和清除。关于这一问题,仍有待进一步作出具体考证。尽管如此,笔者依然坚 信唐朝是屠灭中国古代一切进步的思想文化的一座地狱,危害至深。
     唐朝专制统治阶级不仅屠灭以往历代流传下来的制图作品等,而且连唐朝本朝的建筑物等大量王室制图资料,也都没有保存下来,致使其有关资料空空如也。 就连《中国科学技术史》一书的作者──有意试图拔高中国古代科技成就的英国学者李约瑟,要想了解一下唐朝的建筑物资料,竟自叹只能去参考敦煌的某些壁画 了。这无疑反映了唐王朝对制图文化的排斥和封杀的结果。有趣的是,分明古人将制图称为“作图”、“为图”和“制图”等,文献俱载。而李约瑟《中华科学文明 史》(原《中国科学技术史》)一书,却将工程图称之为“特种画像”。(第4卷第111页,原107页,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)这就是“偷换概念”的旧 把戏了。不论是作者原文如此,还是出于改编者的疏忽、或翻译者的误译,所谓“特种画像”的提法是极其错误的,因为它混淆了制图与绘画彼此两者之间的本质区 别。
     书法封杀硬笔文化,尢其封杀硬笔制图文化的结果,是使正面的、实用的、理性的文化遭到根本性的动摇,逐渐地萎缩下去。而接踵而至者,是是非黑白失去 衡量尺度和标准;是民用器物匮乏,社会思想文化趋于浅薄,相关知识和相关科技发生断层,这对于整个社会而言,其实无异于是一种变相的倒退,十分恐怖。宋朝 以来,虽说专制统治者阶级吸取了相关教训,硬笔制图活动空前活跃,知识内容、形式逐渐丰富起来,品位提高,但依然多为官方所垄断。尢其为了让位于所谓书法 文化,致使那些只有由硬笔应用才可能获得继承、开拓、创新和发展的重要知识科目,几乎全部陷于凋敝。几何、物理、化学等即是其中显著例子。值得关注的是, 宋朝以前,所有科技图册多不传。宋朝以来,则是民间士人所作图册,多不传。一个显著事例,明朝末年宋应星(1587-?)作《天工开物》一书,内有原创配 图数百幅,内容侧重于记录国内各地农业生产技术及其制作过程,是古代难得一见的科学名著。清朝《古今图书集成》一书仅录载其书十之七八的内容、十之三四之 图像。而该书自此不见于国内流传。300年后即至1928年,我国科技工作者才从日本传回几种日本翻刻本。又清朝乾隆年间编《四库全书》,竟将宋朝《武经 总要》等图书图像,进行窜改,使之各种图像本身不成比例,看上去十分别扭。这也反映了对硬笔制图文化的一种封杀方式。可见,自唐朝以来,官方每每十分重视 封杀民间硬笔制图文化,并非事出偶然。所谓“万事一经官办,就要糟糕,这大概是古今一律的。”(翦伯赞《秦汉史》第210页,北京大学出版社,1999 年)这推论无疑也适用于此。
    有人曾替旧制度的愚民思想文化政策作辩护说,古代技术以师徒传授形式或祖传形式为主。言外之意无非是说,相关图书传承形式是多余的。或者说,会制作者不会 写书;会写书者却不屑而为,等等。笔者并不反对技术上的师徒传授形式或祖传形式,但借口所谓传承形式的特殊性来扼杀最基本的图书文化,却是不能认同的。相 传三国华佗的医学造诣与外科技术不错,由于不屑于为曹操所利用而惨遭杀害了。华佗的技术传给谁了?若向前上溯,战国《墨经》里所涉及的几何、力学、光学等 方面的科技知识,早就已写成书籍了,可到底传给谁了?三国赵爽、刘徽在《周髀算经》注与《九章算术》注中,都多少遵循了《墨经》的几何方向,继承了《墨 经》的几何方法,结果不是在唐朝贞观年间让李淳风给抽毁封杀了?商周至春秋战国期间产生的大量青铜器制作技术,后来几乎全部失传,连产生时间相近的《考工 记》一书,对相关制作技术的描述,也被窜改得不清不楚。中国古代不缺科学家,但其发明或创造多不见传承下来。若说近一点,明朝宋应星将平生所了解的各种农 业技术、制器技术(涉及物理、化学等方面)等写成《天工开物》一书,希望有中国人能“披图一观,如获重宝”(《天工开物·序》),其旨意在于振兴和弘扬中 国科技文化,但结果却是其书被传给了日本人,300年后才折转回中国来。难道可以说,这些都是所谓师徒传承或祖传等知识传承形式所能造成的吗?在这个意义 上说,书法上天,科技落地。书法文化泛滥,基础文化萎缩。所谓彼此一消一长。而手工制器技术与农业生产技术等停滞不前或毁于一旦,百姓的精神生活陷于单 调,百姓的物质生活哪有得到改善之理?
     种种事例显示,唐朝与其书法,不仅是全面封杀中国进步的思想文化的罪魁祸首,而且是全面封杀中国硬笔文化的罪魁祸首,尢其是直接封杀硬笔制图文化的 罪魁祸首。以一个民族或国家而言,落后与思想文化的关系非常密切。要振兴中华,就必先振兴进步的思想文化。要振兴进步的思想文化,就必先清算秦汉以来的愚 民思想文化的罪行。要清算秦汉以来的愚民思想文化的罪行,就决不能忽视唐朝与书法这两个重要方面,如此而已。
(本文原题目:《变相地封杀硬笔制图文化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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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 由 朵朵芬芳 周日 20 十月 2013, 08:39


书法是中国科学技术的克星
     (《中国书法批判》10-1)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. 陈捷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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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科学技术是人类智力、理性与实用性三者的结晶。其间既体现着相关的实用性、理性,又体现着相应的智力。科技与硬笔和硬笔文化分不开。科技是硬笔文化中最 为优秀和最为先进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然而,书法封杀了硬笔与硬笔文化,改变了线性文字,不仅严重地阻碍了国民的知识增长,而且破坏了科学技术生存和发展的基 础,劣迹累累。
     科学技术是人类社会前进的基本动力。它不仅能提高生产力和促进生产关系的转变,丰富了社会物质,而且促进了意识形态的新陈代谢,拓展了精神境界,增 长了人的智慧,甚至促成了新的社会变革。整个春秋战国500余年的社会实践,充分地说明了这一问题,《墨经》与《考工记》,正是对这一时期的科技发展的记 录和总结。秦汉统治阶级深知科学技术的种种进步作用,对己不利,对民有益,于是将其封杀于摇篮之中。秦朝提倡“农战”、“重农抑商”、抑制手工业等,西汉 “扬孔抑墨”,将墨家打入十八层地狱等,均是对科学技术使出的杀手锏。自此,历代统治阶级因袭秦汉之制,奉为金科玉律,或将科学技术诬为所谓“奇技淫 巧”,或用所谓“小农经济”、“自足自给”的政治主张等当作理据进行搪塞。所有这一切,形成了极不利于中国科技生存的社会气候。而唐朝对所有与科学技术相 关的种种因素进行封杀,则几乎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。然而,一味地说王官不重视科技却似乎有失公允。宋朝至清朝近千年,王官似乎吸取了前人的教训,试图着力 发展科技,虽说有着垄断科技使之成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不纯动机,但终究不行。原因或是方法不对,或怕这怕那等。换言之,宁可无科技,宁可生产和社会不进步, 也不愿让科技威胁到他们对家天下的统治。
      中国不能诞生近代科学技术,虽说原因是多方面的,但书法及其相关效应的存在,却连科学技术滋长的土壤,都给破坏了,应是其中的关键之一。封杀硬笔与硬笔 文化,不仅剥夺了中国人的科技工具,使之丧失了硬笔应用及其硬笔文化的训练,而且改变线性文字,对人们的心灵造成了严重扭曲。没有土壤,比气候恶劣更可 怕;没有工具,比遭到歧视更糟糕。
      首先,硬笔是发展科学技术的重要工具,制图文化则是发展科学技术的基础文化。人们已知,制图文化多是圆规矩尺与硬笔联合操作而形成的平面产物。简单地 说,它不仅为人们提供了现实的认知因素,提供了事物的本质揭示,而且提供了心理素质训练。试以方圆概念为例,即可粗略地说明相关问题。如《墨经‧经上》记 称:“圜,一中同长也。”又记称:“方,柱隅四灌(“氵”作“讠”)也”。不仅揭示了“知其然”(圆形、方形),而且揭示了“知其所以然”(半径相等、四 边相等)。如果科技知识不普及,更多的人们只知圆形与方形的感性概念、表面概念,也即仅仅停留在“知其然”上面,却不知圆形、方形,前者是由中心和半径相 等组成、后者则是由四边相等所形成──这样一种更深层次的理性概念、实质概念,也即是“不知其所以然”了。可见,方形与圆形,是硬笔与圆规矩尺联合绘制出 来的图形,数据准确,图理充分,定义清楚。科技的概念是相对地精确的。科技不产生,相应的概念也将随之无从产生,这使得事物或理据的真伪失去了比较。科学 技术同人类智力成正比,是智力、理性与实用性三者的结晶。没有科学技术氛围的历史环境,加之极其卑鄙的愚民教化,民众的思想概念是高度模糊的,有的甚至比 原始人类更糟糕。历代专制统治阶级正是利用民众的思想概念的高度模糊,从中上下其手,浑水模鱼,进一步巩固自己的既得利益模式的。也即是说,当人们缺乏科 学技术这一辅佐性昭示时,思想上即失去了最基本的借鉴座标,比较上即完全失去了尺寸,而一切的政治标准、道德标准、经济标准或人伦标准等,都只能听任于统 治阶级说了算。正因为如此,他们或将“椭圆形”说成“正圆形”,或将“长方形”说成“正方形”,甚至将“圆”说成“方”,或将“方”说成“圆”等。如此种 种颠倒黑白、混淆是非的历史事件,之所以二千年来竟然接踵而至,层出不穷,当与科学技术每每受到扼杀不无存在联系。
      李唐王朝实施“书法绑科举”的愚民策略,无异于等于废弃硬笔及其应用。没有硬笔应用,便没有硬笔文化,尢其没有制图文化;没有制图文化,发展科学技术文 化即是一句空话。据此看来,废弃硬笔应用,无异于等于釜底抽薪。废弃硬笔应用,无异于等于破坏了科技滋长的土壤,无异于等于扼住了科技发展的咽喉。诚然, 虽说有着硬笔应用的民族或国家,未必都能发展相应的科学技术;但没有硬笔应用的民族或国家,要想发展科学技术,则恐怕永远办不到。也即是说,将硬笔换成散 卓笔,笔具讹变导致了意识形态领域的严重扭曲,导致了基础文化的毁灭,导致了社会文化模式的瓦解和裂变,导致了文字的扭曲,导致了科学技术的停滞,导致了 手工业的衰退等。硬笔对于发展科技的重要性,于此可见。
      其次是汉字的字形。硬笔汉字的笔划造型呈线性。书法反对硬笔文化的实质之一,即是反对线性文化。唐朝以来书法字变相地替代了硬笔汉字,汉字的笔划造型从 此变成了非线性,。汉字之所以与近代中国不能产生科学技术存在着一定的联系,即是失去了线性。这听去颇骇人惊闻。理由很简单,文字是人人都在接触的文化工 具。文字失去线性,这是最不利于训练人们的科技心理的关键因素。历史地看,由硬笔创制和书写的汉卓隶字,自西汉至唐初就已存在着三乱的问题,即字体结构混 乱、词义混乱与读音混乱。到了李唐王朝,竟用书法立字,致使原来硬笔汉字的“三乱”,又增添了“书法汉字”的“三乱”,即笔划造型设定上的“混乱”、“草 书“之乱、“作式”之乱,合计“六乱”。汉字到了唐朝,终于被统治阶级添足了“六乱”,雪上加霜,似乎已到了无以复加的极限。从“书法汉字”上看,“六 乱”之中,有“四乱”属于笔划和字体。如此所谓“正体”汉字、“高贵”汉字,竟在权势支撑下,肆虐了中国1200余年,致使天下百姓敬而远之。而书法汉字 除了在一定程度上乱字阻用之外,还以其刀剑形、骨骼状等笔画形态,起到了扭曲人们心灵的恶性作用。
      前面曾经谈过,字符图不同于绘画(指工笔画或一般线描)。其依据在于,字符图的构成以线段为基本要素,它不仅受到线段(笔段)长短的限制,而且受到线段 起止的限制,这些在工笔画中是完全不存在。线段有起点,又有终点,起点与终点即是一对对应关系、因果关系、逻辑关系。而平与直,或左斜右斜,可以说也是一 对对的对应关系。笔者并不认为汉字里充满了逻辑。汉字模式及其体系是毫无逻辑可言的。但笔划线段的起点与终点等,对应性非常明确,指向性也非常明确,这些 可以说都具备明确之处。然而在书法那里,笔画上不仅不具备明确的起点与终点,而且不具备明确的笔划指向。在硬笔汉字那里,笔划(线段)即是笔划(线段), 只有或平直或长短的区别,信息非常简单明了;而书法则不同。书法给笔画的内容不仅非常繁杂,而且几乎每一笔画都有不同的内容,信息极其荒谬而混乱。这些便 是硬笔汉字与书法汉字的不同之处。人类的心灵好像一面镜子。将造型工整、起止明确、指向分明和信息简单的笔划,讹变而成造型繁杂、起止不明确、指向不清楚 和信息混乱的笔画,其所给人的心灵的影象,无疑随之必是繁杂、不明确、不清楚与混乱等。近直者正,近曲者邪;近清者明,近乱者迷。长时期与书法打交道,人 的心灵上多半非“迷乱”即“邪曲”,甚至两者兼而得之。习惯之后,心理上反而排斥一切线性的图象。科学技术原是建立在“正直”、“实在”和“清晰”等实用 基础上的社会产物,容不下半点模糊和弄虚作假。而诉诸那些心灵上业已遭到扭曲者去发展科学技术,则无异于找错了对象。
      据文献介绍,围绕着科学技术为什么没有在近代中国诞生的问题,上世纪许多中外专家学者曾经作出过探讨,有认为是社会政治制度造成的,有认为是汉字造成 的,有认为是缺乏欧几里得几何学那样的逻辑体系,也有认为原因是复杂的、综合性的等等。但不少外国学者居然几乎都不约而同地将“矛头”指向了“汉字”及其 “字形”,这就并非空穴来风了。譬如美国著名的中国问题专家费正清在其《美国与中国》一书中认为,“答案当然是复杂的”。又认为,“科学未能发展同中国没 有订出一个更完善的逻辑系统有关”。而且“这个逻辑弱点的基本原因是汉文字形的性质。”(见杜石然等《中国科学技术史稿》〈下册〉第328页,科学出版社 1982年)。这个所谓“汉文字形的性质”,固然与汉字相关,更与书法字直接相关。《中国科学技术史稿》一书作者又作注称,“认为落后的原因来自中国汉字 的人并不少。如波德麦(F‧Bodmer)认为,‘中国人不得不使用十七世纪的语文来吸收现代科学的概念,他们不可能获得成功’。甚至更有人,如斯图泰琬 (E‧H‧Stutevant)提出:‘中国人只有放弃他们的表意文字,才能有希望在科学、技术和学术上与欧洲人竞争’。李约瑟也承认中国文字系统和科学 技术发展有一定的关系”。(同书第328页)这些意见集中地说明了一个问题,即汉字模式不可能同近代科技相接轨。该书作者继而认为,“有必要从社会整体, 即从社会的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思想等各方面进行综合的考虑”。(同书第330页)所有这些意见都是中肯的。
     笔者以为,汉字模式不可能发展近代科技,也不可能发展现代科技,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。但是,将书法的“笔形之乱”、“草书之乱”和“作式之乱” 等,强加给早就存在着另外“三乱”的汉字,使汉字的字形变得更加不合实用,变得更加非理性,则不仅阻碍了人们的知识提升,而且扭曲了人们的心灵。尢其变线 性笔划为“刀剑形”等,更是直接阻碍了人们对科学技术的基本认识。
     值得一并指出的是,开放改革30年来,国内各方面的发展有目共睹,尢其科学和技术,如神舟火箭等太空科技、国防科技等,其发展几乎超过以往二千年的 总和。表面上看,这个过程“汉字”与“书法”不仅依然“存在”,没有“废弃”,而且“书法”还获得空前的泛滥。然而,问题在于,所有那些科学技术的发展几 乎与“汉字”和“书法”毫无一点关系。也即是说,我国相关科技人员是在充分使用现代科技知识的背景下、在硬笔应用的前提下,发展所有那些高尖的科学技术 的。即使如同当今用电脑发展科技,道理也是一致的。电脑是现代硬笔文化的出品,集硬笔文化于一体,电脑功能即是硬笔功能的技术化,电脑文化即是硬笔文化。 因此,用电脑发展科技,其实即是用硬笔和硬笔文化发展科技。不同的是,目前电脑远未大众化,故对普遍民众的科学训练,显然是有限的。难道可以由此得出结论 说,“书法”并不会“影响”科学技术在中国的发展了?这是一个颇值得警惕的问题。此外,那种一方面试图一味只用外国科技知识发展本国科技,而另一方面则将 “书法”当作基础文化继续统治民众的做法,是极其不可取的,因为如此做法并不是朝着缩小国民知识差距的良性方向,而是朝着勒紧加大国民知识差距的链条……
     硬笔是科技的基本工具,其主导地位自唐朝以来为软笔所取代,相关应用的也趋于衰落,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。显然,使用硬笔的国家未必能发 展近代科学。如阿拉伯国家与欧洲有着相同的各种社会条件,近代科学诞生在欧洲,却没诞生在阿拉伯国家,即是例子。但是,没有硬笔的应用,没有硬笔文化的垫 底,即使各种政治制度等条件具备,仍然诞生不了近代科学。原因即在于硬笔是实用工具,尢其是诞生科学和科学技术的基本工具。其次是“汉字字形”即“书法” 对“汉字”的严重干扰问题,使文字失去“线性”。文字比绘画的影响要大得多。经常接触那些既无明确的起止点,又无明确指向的笔划的文字,人的心灵无疑已遭 到严重扭曲,如此这般的迷茫心灵显然是发展科学技术的重要障碍。
      一方面是剥夺了硬笔和硬笔文化对人们的基础训练,另一方面则是书法扭曲效应的侵蚀,这也许便是中国不能诞生科学技术的基本原因其中之一。笔者之所以指称书法是“科学技术的克星”,依据即在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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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毛笔字摧残了中国传统硬笔文化 Empty 回复: 唐朝毛笔字摧残了中国传统硬笔文化

帖子 由 朵朵芬芳 周日 20 十月 2013, 08:41


书法捣乱汉字的基本方式
   (《中国书法批判》3-1、2、3)
       .陈捷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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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书法是怎样地“解散” 汉卓(隶)字的?归纳地说,有三个基本方式,即“开张” 汉卓(隶)字的写线型笔划、“涣散” 汉卓(隶)字的字体结构,以及“异化”所谓“正书” 等。由散卓活动演变而来的所谓“书法”,其实是一个伪艺术、伪命题。

    第一节   “开张”汉卓(隶)字的写线型笔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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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“开张”,是书法“散卓”、“乱字”的基本方式之一,其主要任务是改变写线型笔划。
   “开张”一词,源自《书断》。《书断‧上》记称:“卫恒祖述飞白而造散隶之书,开张隶体,微露其白。”其中“开张隶体”句,既可理解为“开张字 体”,也可理解为“开张写线型笔划”,或两者兼而有之。但从本文句上理解,这里当指“开张”写线型笔划,也即将写线型笔划变成所谓“飞白书”。所谓“开 张”,意即“磔”,也就是“开裂”。《唐韵》记称:“磔,张也,开也,裂也,剔也。”而“散隶”,即“散卓”,意为“解散卓(隶)字”。
  “开张”写线型笔划,是书法散卓的重要方式其中之一。其“开张”的基本对象,首先是硬笔汉字的写线型笔划。其运笔操作方法是“一波常三过折笔”,即后世所谓“提、按”。
  由“开张”写线型笔划而产生的“疙瘩形”笔形,具体地说,主要地反映在“刀剑形”与“骨骼状”等之上,如“横”、“竖”笔形多见“骨骼状”,“撇”、 “捺”与“悬针”笔形,则多见“刀剑形”,还有“折”和“弯钩”笔形等,则多见或“戈”或“戟”等。即是说,经过书法的某种作为,汉字笔划竟充斥着“刀枪 剑戟”等兵器形象。如此一来,“刀枪剑戟”与“骨骼”两相交映,形成了文字图形上的辩证统一,使汉字贴上了“暴力”和“血腥”的标签。所有这些,均反映在 “八分”(后世亦称“隶书“)与“楷书”等的笔画上。
  将写线型笔划“开张”成各种兵器形状,唐人的书法文章多有记载。如《笔阵图》记称:“凶险可畏如八分”。又称:“百钧弩发”、“劲弩筋节”等。又如 《书断‧上》记称:“赞八分:‘龙腾虎踞兮势非一,交戟横戈兮气雄逸’”。再如《述书赋》记称:“工正则剑锷刀锋”。所谓“百钧弩发”、“劲弩筋节”, 所谓“交戟横戈”、“剑锷刀锋” ,简直即如将汉字浑身布满兵器,让其达到所谓“凶险可畏”的威慑程度。至此,人们不难看出来,笔形间那“打打杀杀”的气氛,竟是何等浓烈。由此可见,将硬 笔写线型笔划,变成“刀剑形” 和“骨骼状”等,无疑正是在所有那些变态理论指导下形成的。
  为了强化那“打打杀杀”的血腥气氛,威慑人们的心灵,除了将文字变成与暴力相关的标志之外,但凡笔、纸、墨、砚等所谓文房四宝,也一并加入了暴力的行 列,也被当成了兵器。如《题卫夫人〈笔阵图〉后》记称:“夫纸者,阵也。笔者,刀梢也。墨者,鍪甲也。水砚者,城池也。心意者,将军也。本领者,副将也。 结构者,谋略也。飏笔者,吉凶也。出入者,号令也。屈折者,杀戮也。”将文化用品、文化行为变成兵器、对敌作战行为和战场一般,几乎到处硝烟弥漫,充斥着浓烈的火药味和血腥气味,简直不可思议。
   一方面,是“横”不平,“竖”不直。将简单划一的一支写线,变成五花八门、各自不同的奇形怪状。将简易的事物,扭曲成繁难的事物。另一方面,则是刀 光剑影之下,尸横遍野,骨髅成堆。联想到“磔”的历史典故,即五马分尸的酷刑,简直令人不寒而憟。这确实是一种所谓“艺术”。不过这种艺术,是渊源于心术 不正的一门“曲字”之术,即“曲术”。它不仅是一个蓄谋既久,有纲领、有组织、有领导、有策略的愚民文化产物,而且是一种极具迷惑性的反理性、反文明的丑 恶行径。
  由此可见,将运笔法锁定在“一波常三过折笔”也即“提、按”方法上,同时排斥、否定“平行”运笔法,其目的在于给汉字制造更多的麻烦,从而滞阻和削弱 汉字应用。一方面是在“践踏”和“蹂躏”汉卓(隶)字,另一方面,则通过将笔划重塑成“刀剑形”和“骨骼状”,既“惩罚”了汉卓字,又歌颂了帝王的武力, 炫耀了武功。
  不平、不直、不正,这本身即决定了书法是一种反文明、反理性、反应用的肮脏本质。从手法上说,那是“偷梁换柱”,或者说,是强行“顶替”或强行“冒 充”。由此可以说,从写线上讹变而成的“刀剑形”与“骨骼状”等笔画,其实是“伪笔划”;由“伪笔划”组成的汉字,则无疑是“唐字”、“科举字”,也即是 “伪汉字”了。所谓“伪汉字”,即是失掉实用意义和实用价值的、有名无实的一堆废字。
  写线型笔划,古代又称“铁线”、“玉箸”、“铁筋”、“乌丝”、“朱丝”、“游丝”和“线段”等,均由“平行”运笔法写成。它既是“常态”汉字的基本 笔划,又是构成制器图、工笔画和字符的基本要素。其特点,是粗细一致,流利畅朗。同制器图和工笔画一样,古今文字符号皆以此为基本的笔划造型。其优点在 于,不仅有助于识、记、写,而且能较快地将人们的阅读注意力,较快地引入对字义和文义的理解和掌握中。而用“提、按”运笔法捏弄出来的“疙瘩形”笔形,不 仅极不利于识、记、写,而且容易将人们的阅读注意力,转而引向对所谓“笔形”或“字形”的“观摩”或“研究”中去,冲淡或削弱了对字义和文义的理解和掌 握。将笔划被高度扭曲化了的病态图形,强行推给人们去面对,日长月久,无疑将会对那些定力不足的人们,造成心灵上的严重扭曲,继之让人们以扭曲的心灵,去 “认同”或“迎合”业已扭曲的社会存在,如此而已。
硬笔汉卓字的笔划造型是写线型,也即是古今文字的笔划的常态造型,不存在“面”的关系。软笔若用“平行”运笔法书写文字,其笔划同样呈写线型,不存在 “面”的关系。但软笔用“提、按”运笔法捏弄汉卓字时,其笔划即产生出一定的“面”。即是说,将不具备“面”的写线型笔划,变成具备一定“面”的“疙瘩 形”笔形(或称“笔画”),从而一举“替代”了写线型笔划,进而“排斥”、“包办”了汉卓字的笔划,这便是问题的所在。面对这样的情状,若说是对常态汉字 的一种“繁饰”之字,其情尚可另言;但说成是汉字的“固有”笔划造型,问题就变得尖锐化和复杂化了。所以说,假如古硬笔与书法彼此之间,竟存在着哪些“原 则性分歧”的话,那首先必将是有关汉字笔划造型之争。
  “书法字”将汉卓字的写线型笔划变成“刀剑形”与“骨骼状”等“疙瘩形”,而又不分彼此,这本身就是渊源于心术不正的一门“曲字”之术,即“曲术”。 由“曲术”炮制而成的唐字、科举字、伪汉字,其实即是一种“曲字”。它与中国历史上之“曲学”、“曲说”等,作用如出一辙。如此一来,既可达到削弱汉字应 用的“愚民”目的,又可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,扭曲人们的心灵。由此可见,“书法”是附在汉字身上的一种有害的“增生物”,既是文字枷锁,也是扭曲人们心灵 的工具之一。所以说,“书法”是专制统治者用来愚民的文化产物之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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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二节   “涣散”汉卓(隶)字的字体结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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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涣散”即解散。是书法 “散卓”、“乱字” 的基本方式之二,其主要任务是解散字体结构。
  “涣散” 汉卓(隶)字的字体结构,其操作方法是所谓“龙蛇相钩连不断”;其形式以所谓“草书”为主;其思想方法是“圆不副规,方不中矩”,“损隶之规矩”,与“不 规不矩,气有余高,体无所主”等。用《书断》的话说,即是“如其流速拔茅,其茹上下牵连,或借上字之下,而为下字之上。奇形离合,数意兼包,……唯知音者 乃能辨焉,……即解散隶体。”
  “草书”是解散卓隶字字体结构的基本方式。在草书那里,既无汉字的结构章法可言,也无笔顺序列等可言,甚至连所谓横、竖、撇、捺之类书法“法典”,也 不知所踪了。试以唐朝孙过庭之《千字文》(据《续三希堂法帖》,北京古籍出版社,1988)草书帖为例,虽说是“千字”,但一经“草书”的介入,可让看懂 者竟不足百字,还得经过仔细辨认。而其余九百余字,竟变成“字不象字”、“画不象画”、“图不象图”的“三不象”符号,也即不伦不类、什么都不是的东西。 所谓“知音”,在这里恐怕是一种充满着玄机的暗示罢了。
  古今文字皆由一定的相应章法建构而成,汉卓(隶)字也不能例外,故写字应当遵循一定的相应章法进行操作。什么是“章法”?用《说文解字》的话说,即是 “从某从某”或“从某某声”。前“某”者,多指那些具备偏旁部首功能即“物符”(也称“形符”、“义符”)的“副字”;后“某”者,则多指那些具备“声 符”等功能的“副字”等,如“等,齐简也,从竹从寺。”又“枢,户枢也。从木区声。”这些即是人们用以识字、记忆和写字的基本章法。一般而言,在所谓“行 书”中,由于被人看得懂,主要是因为保持了文字的“梗概”之貌,也即是说,保持了“物符”或“声符”等副字,或两者兼而存之,或实此虚彼,或虚此实彼,故 能使之辨认有据。《千字文》草书帖之所以会发生一千字里竟有九百余字被人们看不懂的情况,即是将所有象征“物符”、“声符”等副字都“解散”殆尽,因之使 人辨认失据。
  有章不循,有法不依,擅自恣意另作“图”形,构图失据;化整为散,以无代有,或变清晰为模糊,变实在为虚无,所有这些正是所谓“草书”的基本目的。其 要害,是试图通过对字体结构的变相重塑,将笔划分明、结构分明的一个个汉卓(隶)字,尽可能地予以解体,同时变成一个个“不伦不类”的、甚至“什么都不 是”的所谓“图形”,让文字陷入虚无迷幻的混乱境地,从而削弱人们的“聚焦”心理。李白《草书歌行》有所谓“况(“冫”作“忄”,下同,意为“迷迷糊 糊”)况如闻鬼神惊,时时只见龙蛇走”之句,《宣和书谱》有所谓“张长史(旭)为颠,怀素为狂,以狂继颠,孰为不可?”之记载等,不仅说明“草书”或装神 弄鬼,或故弄玄虚,或装腔作势等玄学本质,而且反映了“草书”目空一切的“颠狂”心态。
  体无章,形无法,废规弃矩,成了“草书”的重要特征。加之其操作过程,图形面积可大小不等,如小如蝇头,大如拳头;笔划可细如丝,粗如柱;再加之字列 上下不整齐,左右不相等,那将是一幅怎样的文字作品了?换言之,“图形”时大时小,可有可无,笔划忽细忽粗,变幻无常,如此飘飘忽忽,不仅容易令人心神不 定,而且容易令人神志模糊不清。其害之大,可想而知。
  中国古今文字,常态书写上只有两种类型,一是“正写”型,一是“快写”型。“正写”型,指循规蹈矩地“复制”文字原貌,要求比较严格。“快写”型,指 在相对地保持字体结构基本轮廓的基础上,也即在人们看得懂的前提下,可以较为宽松自由地写得快些。考古资料充分显示,前者适用于所有古今文字,如先秦各种 陶、铜、玉器铭文和战国、秦、汉简帛文书;而后者则不适用于包括秦篆在内的所有古文字,仅适用于汉卓(隶)字,如用汉卓(隶)字写成的一些相关汉简文书。 所以说,快写型虽然可以展开“快写”,但仍得讲究一点条件,那就是不论如何“快”,其字体必须让人看得“懂”,否则,是否是“写字”就值得存疑。据此可 知,划至东汉末为止,古人写字仿佛从末出现过刻意让人看不懂的例子。而刻意让人看不懂的“草书”,是汉卓(隶)字诞生和流行之以后才发生的,是有着极强的 针对性的。
  满族人曾经不齿于汉人的书法,但一旦发现其“机微要妙”(《四体书势》),则反过来加以利用之。如满清顺治曾将汉人的书法“草书”斥之为“神不定,心 不静,简直是鬼画符。”(据电视连续剧《少年天子》)但其子孙发现其愚民之用途,有益于其专制统治,却反过来竭力宣扬和推行之,爱新觉罗氏族出了不少书法 家,如乾隆、永星、翁方纲之辈,即是例子之一。这也是“以华制华”或“以汉制汉”的愚民策略的其中重要体现。
  “草书”是书法“三乱”其中之一,主要是以涣散字体结构为用。如果说书法将硬笔汉字的笔划写线型变成“刀剑形”与“骨骼状”是一种“曲术”,那么将结构分明的字体,变成谁都看不懂的、什么都不是的图形,且迷惑了不少人,则是一种“邪术”。

           第三节   “作式”之乱

     “作式”,这里指书法在散卓过程中,所炮制出来的各种“正书”字形等,包含三个基本内容,即字体残缺不全,字形杂乱与杂笔。“作式”之乱,是书法继“开张”写线型笔划和“涣散”字体结构之后,进一步“乱字”的一种配套措施,是书法乱字的重要方式之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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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(一) 字体残缺不全

      “字体(体,这里泛指字的基本结构)残缺不全”,主要指笔数增减,即从笔划数量入手,如恣意“增笔”、“减笔”、“断笔”等。其目的,使笔数变得不完整,从而使字体结构变得残缺不全,增加人们在认识和记忆上的困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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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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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 图2所示,传出自王羲之(321-379)《黄庭经》帖(据《续三希堂法帖》第188页局部,北京古籍出版社,1988年)。其间,既有“增笔”、 “减笔”,又有“断笔”。如将“明”字之“日”变作“目”,是为“增笔”;将“藏”字省去“爿”(“爿”减去“|”),是为“减笔”;将“之”字之“乙” 的一笔变作二笔,是为“断笔”。此外,“鼻”与“草”等字,也存在着“减笔”和“断笔”现象等。
     “增笔”、“减笔”,和“断笔”等摧残字体的情形,不仅《黄庭经》帖里存在,《兰亭集序》帖和《乐毅论》帖里存在,后世的其他相关文献也不乏其例。
     “正书”本是书法的救命符与护身符。书法之所以能死灰复燃,肆虐为害,与其“正书”的几分迷惑力分不开。虽说字局是被“治”的“端正”一些了,却是 “正”里藏“邪”,“治”中埋“乱”,“良”中寓“奸”,一副道貌岸然样子。图2仅是其中例子之一。不难看出来,书法在“正书”里如此使其“致残”,并非 不经意,而是刻意地如此做,其目的显然是为了直接或间接地配合“乱字”。如果说卫恒其人是所谓“飞白书”的始作俑者,那么王羲之即是“增笔”、“减笔”、 “断笔”等直接摧残字体的始作俑者了。
     相传唐太宗李世民曾亲为王羲之作传赞,为此后世又将其称之为所谓“书圣”。在古代中国,“圣人”乃“万世师表”。王羲之既然是所谓“书圣”,其作品 无疑就是后世的“表率”。由此看来,尽管王羲之没有真迹传世,但伪托其人之迹的作品,却足以遗害于后世。不过,目无汉字章法,一味标新立异,心怀鬼胎地与 实用文字作对等种种行径,则理当不齿于“师表”之列。换言之,中国字坛之乱,王羲之其人当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。
    将笔数完整、结构完整的字符,变成或“增生”或“欠缺”,甚至笔划断残的字符,可以说是书法对文字的一种疯狂的肆虐。这不仅反映了专制统治者对文字的焦虑和恐惧之心,而且反映了那些“损下益上”的御用文人的庸俗和低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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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 (二) 字形杂乱

     “字形(“形”,这里泛指“表”,即形象之“形”,下同)杂乱”,主要从字形作式入手,如“八分”、“隶书”、“魏体”、“楷书”、“行书”、“草 书”等,而“正书”中,又有所谓“颜体”、“欧体”、“柳体”等。有人提出所谓“八体”、“六书”,也有人提出所谓“百体”等。无病呻吟,舍本求末。炮制 字形“迷魂阵”,唯恐字坛不乱。
      这里抄录二则记载,据自《四体书势》与《论书》,从中可看出关于字体与书体之说,是何等荒谬!
      如《四体书势》记称:“自秦坏古文,有八体,一曰大篆,二曰小篆,三曰刻符,四曰虫书,五曰摹印,六曰署书,七曰殳书,八曰隶书。”又王莽时“复有六书。一曰古文,……二曰奇字……三曰篆书……四曰佐书……五曰缪篆……六曰鸟书……”
      再如南朝梁国庾元威《论书》记称:“百体者,悬针书、垂露书、秦望书、汲冢书、金鹊书、玉文书、鹄头书、虎爪书、倒薤书、偃波书、幡信书、飞白篆、古顽 书、籀文书、奇字、缪篆、制书、列书、日书、月书、风书、云书、星隶、填隶、虫食叶书、科斗书、署书、胡书、蓬书、相书、天竺书、转宿书、一笔篆、飞白 书、一笔隶、飞白草、古文隶、横书、楷书、小科隶,此五十种皆纯墨。玺文书、节文书、真文书、符文书、芝英隶、花草隶、幡信隶、钟鼓隶、龙虎篆、凤鱼篆、 麒麟篆、仙人篆、科斗虫篆、云篆、虫篆、鱼篆、鸟篆、龙篆、龟篆、虎篆、鸾篆、龙虎隶、凤鱼隶、麒麟隶、仙人隶、科斗隶、云隶、虫隶、鱼隶、鸟隶、龙隶、 龟隶、鸾隶、蛇龙文隶书、龟文书、鼠书、牛书、虎书、兔书、龙草书、蛇草书、马书、羊书、猴书、鸡书、犬书、豕书,此十二时书,已上五十种。”其次,“百 体”之外,该文还另列了所谓“震书”、“到(倒)书”、“反左书”、“行押书”、 “楫书”、“藁书”、 “半草书”、“全草书”、“真草书”等十余个称谓,简直成了另一个“书”天下。由此可见,所谓“百体”,其实是一堆颠七倒八的杂乱作形,是在“散卓” (“散隶”)主张和“象形”主张联合驱动下的“乱字”产物。依照其逻辑,可称之为“百书”。
      《四体书势》之所谓“八体”“六书”,其中“刻符”、“虫书”、“摹印”、“署书”、“殳书”,甚至“奇字”、“鸟书”等,都不是实用意义上的字体,而 是工艺作字或美术作字。《论书》中所谓“百体”,其实仅有古字、篆字与隶字,才算得上是字种。其余都是由此而衍生的字形。“体”古义通“形”(物)、型, 型与模式相通。故字形不等于字体,更不等同于字种。一般而言,日常应用字与工艺作字或美术作字,是有区别的,不能相提并论。将日常应用字,与工艺作字或美 术作字等混同起来,无限夸大,无病呻吟,舍本求末,其实即是为了制造字形的“迷魂阵”,唯恐字坛不乱。世上竟有如此众多的所谓“字体”吗?简直是胡编乱 造,自欺欺人。
       毫无疑问,“八分”、“隶书”、“楷书”与“魏体”,甚至“颜体”、“欧体”之类作式设置,以及《论书》所载“百体”等,其概念皆不无源自《四体书势》, 并受其恶劣影响。从概念上进行混淆,即反映了书法的散卓活动不仅仅局限于“散卓”,而且渗透到古今文字史和文字学领域里去了。这说明,书法并不是为玩字而 玩字,而是为了替专制统治者左右思想文化而“玩字”。
      自楚汉以来,字符只有最基本的一种,便是由硬笔所创制出品的卓隶字。即使是后起的书法字,其字基也是源自硬笔汉字的。或者说,没有硬笔汉字,就没有书法 字。尽管书法字如何富于变化,总是万变不离其宗的。如果说《笔阵图》中众多笔形是所谓“笔阵”,那么如此众多的字形,则无疑即是所谓“字阵”或“字形阵” 了。然而,“笔阵”也好,“字阵”也罢,都是一堆用扭曲方法炮制出来的字形“迷魂阵”。既扭曲了硬笔字、屏蔽了硬笔字,又分散人们的注意力,使之昏于繁 杂,无所适从,甚至于望字兴叹,由此进入自我催眠的状态。其目的,无疑与乱字阻用相一致。

      (三)杂笔

      “杂笔”,这里泛指书法上那些低劣的捣蛋性乱字行为。
     唐朝以来,书法为了图存起见,搞了一些颇见“收敛”的字形,如所谓“楷书”、“隶书”等,尽管如此,其“散卓”活动并无“见好就收”,而是变本加 厉,伺机继续发难,加紧渗透。譬如说,有的将副字作“错位”处置,有的将字形作或“俯”或“仰”,让其“东歪西斜”等;有的蓄意将“异体字”或“古体 字”,混入常用字里,从中进行窜乱;有的甚至将笔划强行捏弄成某“物”之形,附会穿凿,用以强调所谓“象形”。凡此种种,均可在传世的书法作品里找到证 例,这里不再一一详举。
     毫无疑义地说,“杂笔”的“乱字”定位,显然是一种“体外冲击”。
     “字体残缺不全”,“字形杂乱”与“杂笔”,是书法“作式之乱”的三个重要方面。一个从笔数的恣意增减上进行捣蛋;一个从设置众多杂乱字形上进行捣 蛋;再一个则是以钻空子方式左右逢源,务使字符颠七倒八,文字尊严丧失殆尽。前两者属于“体内”冲击,后者则属于“体外”冲击,形成了内外夹攻的战术优 势。三者互补互动,形成了与“开张”写线型笔划和“涣散”字体结构相匹配的散卓的重要方式之一。
     书法如此“践踏”和“蹂躏”汉卓(隶)字,不仅将其弄得浑身乌烟瘴气,肢离体散,遍体鳞伤,竟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,而且滥设众多字形,大搞字坛“迷 魂阵”,唯恐字坛不乱。试问,这不是折磨汉字、反对汉字、扰乱汉字,又算是什么?传说中都说“苍颉造字”。书法如此“凌辱”和“虐待”汉字,如苍颉地下有 知,肯定会予以严加痛斥的。也即是说,国学或国粹也好,艺术也罢,书法根本就没有任何权力,将汉字的字体弄得浑身病残,遍体鳞伤,以至从实用变为半瘫痪。

      “笔形”与“字形”的种类设置得越多,文字即与实用离开得越远,与人民离开得越远。秦汉以来,一部汉字史,其实就是一部“乱字”史。
      从“开张”写线型笔划,“涣散”字体结构,到“作式”之乱,书法的“散卓”活动已进入了全方位的攻势。硬笔汉字原来就存在着“结体混乱”、“字义混乱” 和“读音混乱”等“三乱”问题。书法字添加了“笔形设置混乱”、“草书之乱”和“作式之乱”等“三乱”。至此,汉字变成了“六乱”之字。在专制统治者阶级 处心积虑地经营下,硬笔汉字终于变成了“书法字”、“唐朝字”、“科举字”,甚至是“伪汉字”,也即是“扬于王庭”的“御用文字”。汉字是硬笔的出品,笔 划造型呈写线型;改用散卓笔,同时变写线型笔划为多种“疙瘩形”,故称之为“书法字”。书法字为唐朝统治者钦定为“官字”、“国字”,故称之为“唐朝字” 即“唐字”。唐王朝采取了“书法绑科举”、“书法绑仕途”、“书法绑利禄”的“利诱”策略,将科举制度作为书法的生存与发展平台,故称之为“科举字”。硬 笔汉字尽管问题多多,但仍多少贴近人民、贴近实用,既是汉字的原型,又是常态汉字;而书法字远离写线、远离实用、远离人民,故称之为“伪汉字”。远离实用 和远离人民的书法字,只能供少数士族所玩弄,只能“扬于王庭”,故称之为“御用文字”。自唐朝以来历代统治者之所以将书法字当成“高贵字”、“正体(统) 字”等,即与其成了“御用文字”不无关系。从“书法汉字”上看,“六乱”之中,有“四乱”属于笔划和字体。如此所谓“正体(统)”汉字、“高贵”汉字,竟 在权势支撑下,肆虐了中国1200余年,致使天下百姓敬而远之。
     人们已知,创制字符与写字不同。写字中又有“正写”与“快写”的区别。世界上所有国家或民族的文字,不论是表音或表意,都存在着“造字”和“写字” 两种基本状况。“造字”即创制文字符号,重在字符“创制”;“写字”则是复制字符,重在手写“复制”。创制意义上的字符,是一种范字;而复制意义上的写 字,则是对范字的摹写,也即是一种仿制行为。创制字符与复制字符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,不能相提并论。在这个意义上说,作为范字的字符,其笔划造型首先必以 写线型为主,其字体结构必以平直方正、清晰为主,同时受到相对锁定。范字的存在过程,包含笔划与字体,既不存在“面”关系,又不不存在“立体”的关系。而 从写字意义上说,则不外有正写型与快写型两种基本写字模式。正写型指相对规矩地端正地复制出来范字的基本形状,平则平,直则直,弧则弧,斜则斜,做到笔数 相符、直曲相符、长短相符、结构状态相符也即“四相符”。快写型则指在保障范字基本概貌的前提下,通过诸如“连笔”、“缩笔”、“切线”等方法,加快写字 的速度,但不论快、慢与否,均以让一般人都看得懂为宜。换言之,正写型写字,其摹写基本上到位;快写型写字,则保持大部分摹写到位。写字而不让一般人看得 懂,恐怕就不是写字了。以中国古今文字的创制和书写而言,显然不可能置身于例外。
      将汉卓字的写线型笔划变成“刀剑形”与“骨骼状”等“疙瘩形”,而又不分彼此,这本身就是渊源于心术不正的一门“曲字”之术,即“曲术”。将笔划分明、 结构有序的汉卓字体,通过装神弄鬼式的胡涂乱拨,而变成杂乱无章的“灵符”般的图形,这本身就是一门“散字”之术,即“邪术”。由此看来,不论是“曲 术”,还是“邪术”,其实都是“乱字”之术。所以说,“书法字”不仅是一种地地道道的“曲字”,它与中国历史上之“曲学”、“曲说”等,源流相因,故作用 也如出一辙。而且是附在汉字身上的一种有害的“增生物”,既是文字枷锁,也是扭曲人们心灵的工具之一。换言之,“书法”是专制统治者用来愚民的文化产物之 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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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毛笔字摧残了中国传统硬笔文化 Empty 回复: 唐朝毛笔字摧残了中国传统硬笔文化

帖子 由 朵朵芬芳 周日 20 十月 2013, 08:42


汉字“象形”说、“鸟迹”说之驳正 (上)
   (《中国书法批判》7-5、6)
          陈捷夫

汉字“象形”说与“鸟迹”说,是继“王官造字”说、文字“扬于王庭”说和造字之本“六书”说等之后粉墨登场的又一重要谬论。
汉字“象形”说、“鸟迹”说,是对汉字的曲解和扭曲,对后世影响非常恶劣。书法之所以拼命地鼓吹和宣扬汉字“象形”说、“鸟迹”说,其实是为了进一步继续 繁化汉字,将文字引向高度瘫痪。笔者以为,汉字身上既不存在所谓“形象“意义上的“象形”,也不存在所谓“鸟迹”,而是具有一定物质性标志的表意字符。

(一) 汉字“象形”说之驳正

在书法那里,“象形”一词的含义即是“形象”。如《四体书势》记称:“二曰象形,日月是也”。又如虞世南《书旨述》记称:“古者画卦立象,造字设教,爰阗 (门作宀,“置”之异体字)形象,肇乎苍史。……其苍颉象形,传诸典策,世绝其迹……”再如传本《说文解字·叙》记称:“苍颉之初作书,盖依类象形,故谓 之文,其后形声相益,即谓之字。”又称:“二曰象形,象形者,画成其物,随体诘诎,日月是也。”
上引诸则记载,大意是说,古文以象形为主,今字以形声为主,故苍颉造字之“象形”即是“形象”。也即是说,汉字即是“象形”之字。然而,中国古今文字的历史事实并非如此。
“象形”之“形”,古义通“物”,如东汉刘熙《释名》记称:“形,体也”。如古代哲学上的“形神”概念,是一对哲学范畴,“形”即“物体”,“神”即精 神。如《庄子·知北游》记称:“精神生于道,形本(体)生于精。”又如桓谭《新论·形神》记称:“精神居形体,犹火之然(燃)烛矣。”再如南朝范缜《神灭 论》记称:“形者神之质,神者形之用。……形存则神存,形谢则神灭。”这不仅说明形即是物,而且说明“形”之概念,至南朝依然以指物为主。东汉时,王充在 《论衡》一书里,当涉及“外表”这一概念时,不用“形”,而用“体象”、“体状”等。如《乱龙》记称:“疑其体象,则谓相似。”又如《讲瑞》记称:“体状 相类,实性非也。”均说明“形”的基本概念,与后世当作“体状”看待的“形”,有着“质”的差别,不能等同对待。所以说,至少至两汉时期出现之“形”,一 般应作“物”或“物体”看待。也即是说,不论是《七略》、《汉书》,或是《说文解字》等,其所涉及的“象形”一词,当以“象物”一词看待。据此看来,《七 略》、《汉书》等关于造字之本“四象”之一即“象形”一词,当指“象物”;或者说,原来是“象物”一词,后世给讹为“象形”一词了。但无论“象形”或“象 物”,至少在南朝谢赫《画品》一书问世以前,当指“象物”无疑。
“象物”一词,古已流行。如《左传.宣公三年》记称:“…..远方图物,贡金九枚,铸鼎象物。”又如《周官.春官.大司乐》记称:“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。”“象物”一词,即泛指象征某种物体(形体)。
“物”与“事”的关系十分密切,。如《史记·孟尝君传》记称:“物有必至,事有固然。”又如《礼记·大学》记称:“物有本末,事有始终。”再如《论衡·物 势》记称:“人用万物作万事。“物”即物质、形体,“事”即是人类的言论、思想、行为等的综合体现形式。“物”是可见、可触摸的形体;“事”则只能用心领 意会。可见“物”与“事”一实一虚,互相对应,彼此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,甚至不可分割,故古人有“物事”或“事物”等说法。所以说,“四象”中“象形” (物)、“象事”、“象意”与“象声”,即集中地体现了人类社会里“物”、“事”、“意”、“声”四个宇宙模式。所谓“宇宙模式”,这里指的是组成人类社 会的四个基本要素,四者缺一不可。如果将“物”(形体)的概念换作“形象”之“形”,也即变成所谓“形”、“事”、“意”、“声”,也就不可能成为所谓人 类社会的四个基本要素或四个宇宙模式了。由此可见,“形象”意义上的“象形”一词,纯系后人所讹乱。
按照书法对“象形”一词的定义,这里不妨再看一看传世与考古出土的相关资料,也许有益于说明一些问题。
在传世与考古出土的所有古今文字资料中,包括陶器字符、甲骨字符、青铜器字符与简帛文书等,字体最复杂的是秦篆,字形最复杂的是春秋战国的鸟虫篆。在笔者 这里,“字体”与“字形”,概念上是不同的。“字体”即指文字意义上的字符之体,字形则指美术写式或工艺作式。两者不能混为一谈。鸟虫篆虽说间见鸟头之 形,但它们是对日常用字的美术写式,它们有常态字符作对应,如吴王夫差矛铭等。在甲骨字符里,单词近5000个,可供释读者,仅达1000余个。而其中象 征性物符,仅约20个以下。即是说,有三分之二约3000余个至今尚未解读的甲骨字符,其中一个“象形”字都不存在。而三分之一之字,即使如土、石等“象 物”字符也不足二十个。向前上溯至新石器时期,如仰韶文化的陕西半坡、姜寨陶文,马家窑文化的青海柳湾陶文,屈家岭文化的湖北杨家湾陶文等,居然是一个 “象形”字都没有。目前流行的龙山文化几幅所谓陶文,这与7000年前的浙江余姚河姆渡文化的刻猪等是一样的,其实都是道道地地的陶器线画作品,并非原始 字符。有人拿大汶口某些陶器刻画当“字符”看待,显然是错误的。若依此逻辑,河姆渡文化的刻猪等,仰韶文化的鱼纹等,岂不都成为字符了?再向前上溯,近年 考古发现6000年前宁夏大麦地的大量岩石图像,有人称是早期字符,笔者则以为,当是早期原始绘画的滥觞,谈不上是字符。
这里值得强调的是,字符、绘画与工程图等都是图,都具备“图”的概念。由于字符承载着词义和读音等,它必须自成一个独立领域而不同于一般工程图与绘画等。 而在制作上,虽说无须圆规与矩尺,但仍需经过一定的相应设计才能成为符号,故字符仍属于制图范围,而不属于绘画。这些是必须予以严格区分清楚的。其次,字 符的制作手法更多地类似于一般制图,而有别于绘画手法(这里通指“线画”)。它必须受到笔划线段的高度制约。它不可能同线性绘画那样,不存在线段的起止划 分。也即是说,线性绘画以线造型,但其写线一般不存在起点或终点的明确区分。而字符则不同。字符虽说与制图、绘画一样以线造型,但受到笔划线段的起止限 制,笔划线段具有明确的起点与终点。而那些构成字符的各种线段,既不是具体地表示某一物体本身,也不是抽象地象征某一物体的形象。这些可以说既是字符与绘 画两者的不同方法,也是区别字符与绘画的基本方法。
话说回来,据笔者相关研究,“象物”意义上的“象形”一词又包含着“物四象”。所谓“物四象”,即泛指“天象”、“地象”、“人象”与“器象”四类物质性 体象。“天象”,如“日”、“月”、“云”、“雨”、“风”等;“地象”,如“山”、“石”、“草”、“木”、“禽”、“兽”、“鱼”、“火”、“土”、 “虫”、“水”、“金”等;“人象”,如“身”、“首”、“目”、“口”、“耳”、“手”、“足”、“心”等;“器象”,如“车”、“舟”、“兵器”、 “农具”、“宫室”和其他生活用物等。为避免与造字之本“四象法”产生混淆,笔者将后者称之为“物四象”。汉字里用以象征物质的部分部首偏旁(也称“义 符”),多与“物四象”有关。“物四象”几乎囊括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里的基本物质,涉及到天、地、人、器四大类项,这就不是所谓“鸟迹”一词所能替代的 了。值得提及的是,《系辞》里有一段文字,很合符造字上关于象征性地选择物质的对象和范围,譬如所谓“仰则观象于天,俯则观法于地,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, 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……”这里的“天”、“地”、“鸟兽”、“诸身”(人体)与“诸物”,都是一件件实实在在的物质。此一段文字,若用在对古人造字上的相 关表述上,无疑再切当不过了;而用在所谓伏羲(庖牺)画八卦之上,却未免显得张冠李戴,风牛马不相及了。
笔者在前面第二章第二节里谈过,古代有“形神”一词,也即“物质”与“精神”之谓。故“象形”,也即是“象物”。虽说南朝谢赫(479-502前后)在其 绘画理论中,将“物”与“形”的概念一分为二,即“物”指物体,“形”指形象,但强调两者不可分割,后者根植于前者。如《画品》一书里关于绘画“六法” 中,第三即“应物象形”;尽管将“物”与“形”作了区别,但却说明了“象形”是为了“应物”而来。即是说,“象形”为了“应物”;“象形”与“应物”是绘 画上的有机统一,是同一物质上的表里关系。没有“应物”,即没有“象形”;既讲“象形”,就必须“应物”。关于这一点,《吕氏春秋·似顺论》里即早有记 载:“画者仪发而易貌,言审本也。”东汉高诱注:“画者稀(“禾”作“目”)毫发,写人貌,仪之于象,不失其形,故曰‘易貌’也。射必能中,画必象人,故 曰‘审本’。”据此可知,古人将“绘画”视作是对某物的一种“易貌”,故“易貌”必须“审本”;而谢赫之“应物象形”,其实是对“易貌”、“审本”的一种 历史继承。由此可见,绘画上的“象形”,不是为“象形”而“象形”,而是为了“应物”而“象形”,为了“审本”而“象形”的。
那么,书法提出的所谓“象形”,究竟所“象”何“形”呢?据前述《笔阵图》提出的所谓“各象其形”说,则充分说明了书法所主张和鼓吹的“象形”,是“象” 那些“百钧努发”、“崩浪奔雷”或“陆断犀象”等之“形”。然而,古今字符里,不论笔划造型,或者副字等,根本就不存在那些荒谬的“笔阵”。由此可见,七 个笔阵形,既不是因“审本”而“易貌”之作,又不是因“应物”而“象形”之作,而是凭主观臆造的“空降”之物,莫须有之物。《笔阵图》中对七个笔阵形的来 源,以及汉卓(隶)字的写线型笔划,为什么会变成“刀剑形”与“骨骼状”等,皆闭口不谈,从此成为中国人的历史悬案、历史公案。因之,其“各象其形”之提 法,成了“无源之水”、“无根之木”,和不伦不类的东西。这些,与唐初虞世南《书旨述》中所谓“苍颉象形”,以及张怀罐《书断》中所谓“苍颉仿象”等“权 威”性提法,也许有着某种密切的历史渊源关系。
将“象物”意义上的“象形”一词讹变而成“形象”意义上的“象形”,时间疑在唐朝初中期。自此,定义清楚、概念明确的汉字“象形”说,全面取代了原本“象 物”义的“象形”一词,遗害中国千余年。也即是说,两汉王朝尽管千方百计地试图借所谓修复“苍颉之法”,在部首偏旁方面肆意增添那些草、木、鱼、虫类等, 但尚未明确地提出“形象”意义上的“象形”说,到唐朝这才终于得到初步实现。
上引诸则记载,对“象形”一词的诠释,即是绘画意义上的“形象”。那“依类象形”,疑是对南朝谢赫《画品》里所谓“应物象形”的一种翻版。将造字当成绘画 看待,无异于将字符当成绘画作品,其实是对汉字的严重扭曲和巨大侮辱。汉字“象形”,不论指象物意义上的“象形”,还是“形象”意义上的“象形”,也只不 过是“四象”其中之一,远不能囊括所有字。在书法那里,“象形”几乎成了汉字的全部,或者说,“象形”即是汉字,汉字即是“象形”,仿佛不讲“象形”就不 是汉字似的,这岂不荒谬透顶?
不可否认的是,古人造字之初,肯定有过试图运用绘画手法进行造字的各种尝试,但无疑是失败了。以文字而言,能用绘画意义上的形象来作为符号是不错的,问题 是,用“形象”造字,存在着五大不可能。其一,它虽便于认识,但不便于书写。其二,“形象”只限于物体与物体之名称,但文字及其功能远远不止物名一类。其 三,物体相似者多,用绘画尚且不易区别,何况于造字?四,文字的价值在于记事等日常应用,是一种带具普遍适用意义的工具,但绘画符号决不可能成为一种日常 记事工具。其五,承写载体容量的高度限制,决不允许字符绘画化。所以说,指字符具有所谓“图画性”的提法是含糊其词的、有害的。
早在两汉时期,为了愚民,专制统治者阶级不断寻求乱字方略,为了繁化汉字,曾借修复所谓“苍颉之法”之名,胡乱地替字体增添偏旁部首。所谓“艸木鱼鸟之 名,肆意增益,不可观矣”(徐铉《上〈说文解字〉校定表》),所谓“各以私意分折文字,……不知何者为是”(《论衡·书解》),所指即此。到唐朝,书法得 势,即变本加厉,不断地调整策略口号等。改变“象物”之“象形”为“形象”之“象形”,当发端于其时。如果说秦汉时期的愚民思想文化,从策略、措施到手法 是原始的、粗糙的,那么自唐朝以来,即逐步地变得更为巧妙、细致、到位,尢其更富于欺蒙性。
古人造字既不存在运用绘画的手法,古今文字也不存在所谓“象形”的基本特征。相反,古人造字运用了极具抽象性的象征性手法,而富于物质性则是古今文字的共 同的基本特征。所以说,汉字“象形”说,是不成立的,在理论上是极端错误的,在实践上是极端有害的。即是说,书法拼命地鼓吹和宣扬汉字“象形”说,不仅曲 解、扭曲了古今中国人的文字观、造字观、文字史观等,而且为书法进一步曲解、扭曲和繁化汉字,制造合理依据与理论依据。由此可见,书法决不是为了汉字的所 谓“象形”而“象形”,而是为了繁化字体而主张“象形”,为了让文字“扬于王庭”而主张“象形”,为了扩大知识的两极分化而主张“象形”,为了维护专制统 治而主张“象形”,舍此将无以解释。


汉字“象形”说、“鸟迹”说之驳正(下)

(二)古字“鸟迹”说之驳正

书法既然主张所谓汉字“象形”说,就必须拿出所谓“象形”的基本内容来,用来自圆其说,欺骗更多人们。而古字“鸟迹”说,可以说即是与其相呼应而生。
古字“鸟迹”说主要见诸相同文篇。如《四体书势》记称:“有沮涌、苍颉者,始作书契,以代结绳,盖睹鸟迹以兴思也。”又如《书旨述》记称:“古者画卦立 象,造字设教,爰阗(“门”作“宀”,“置”之异体字)形象,肇乎苍史仰观俯察鸟迹,垂文至于唐虞焕乎文章,畅于夏殷,备乎秦汉。”再如《书断上》记称: “案古文者,黄帝史苍颉所造也。颉首四目,通于神明,仰观奎星,俯察龟文鸟迹之象,博采众美,合而为字,是曰古文。”以上三则记载,均完整地使用了“鸟 迹”一词。大意是说,苍颉造古文是“象形”字,其内容与“鸟迹”有关。古字“鸟迹”说,即由此而来,它同汉字“象形”说一样,虽然简直不堪一驳,但对后世 影响极其恶劣,遗害至深,故不可忽视。
笔者以为,历史上,“鸟迹”说可能发端于春秋战国时期曾一度流行的所谓“鸟篆”。但“鸟篆”并不是常态文字,而是古硬笔对古字的一种美术写式。书法如此异 口同声地高唱古字“鸟迹”说,不仅与历史实际不相符合,而且与古字实际不相符合,其实质,无非是通过扭曲与附会穿凿,借题发挥,既为了曲解和扭曲古今字, 又为乱字阻用的秦篆作辩护。为秦篆作辩护,也就是为书法的乱字阻用行径作辩护。
春秋战国时期,是我国古代硬笔文化大发展的第一个历史高峰期。制图、绘画、写字作文等古硬笔写绘活动,空前活跃,发展异常。制图方面促进了青铜器、宫殿建 筑等古代物质文明的发展。绘画方面创作了大量器表纹饰画和帛画等,创立了以线造型的中国民族画主流模式。写字作文方面则催生了诸子百家的各种思想学说。可 以毫不夸张地说,制图、绘画与写字作文等硬笔文化,不仅为我国古代文明作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,而且为此后二千年奠定了思想文化基础,功勋卓著。而硬笔写字 的美术写式,无疑正是这万紫千红、争妍斗艳的历史花园里的一朵花,而“鸟篆”则是这里的一片叶。
古字美术写式,主要以“笔划饰式”与“字形饰式”为两个基本内容。“笔划饰式”分为“直角式”、“引长式”与“杂形饰式”。“直角式”指笔划两端均以直角 设置,但笔划面相等,这与后世之“黑体” 字形相同。考古出土的战国楚物中之“楚”字(见刘彬徽《楚系青铜器研究》扉页图案,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7月)、西汉篆字玺印“桓啓”两字等,均是其 例子。“引长式”指将写线型笔划作出纵向式的延伸,如考古出土的战国《中山王璺(“玉”作“昔”)》铭等,均是其例子。“杂形饰式”则指笔划饰形繁杂而多 样化,既有将笔划直接地饰成“竹叶形”(两端尖细中间稍粗大)、“楔形”(梯形)、“虫形”等,也有在笔划上或另外加缀“圆点”等的,如楚器《王子午鼎》 铭等。至于“字形饰式”,则主要分为“随笔性饰式“与“添加性饰式”。“随笔性饰式”,指随同原有的笔划走向,将其笔划扭曲成“人形”、“手掌形”或“鸟 头形”等图案,例见《王子午鼎》铭与《吴王光鉴》铭等。“添加性饰式”,则指原字体所不具,而额外加入图案于字体旁,如《吴王光鉴》铭之“用”字等。此 外,还有诸如“空心字”等一类写形。这些,仅仅是对古硬笔美术写式的粗略描述。而所谓“鸟迹”,即出现在“字形饰式”一类美术写式里。其特征是,除笔划引 长之外,还有状如“鸟头形”的扭曲性图形。此类美术写式多流行于春秋战国南方楚国与吴、越地区。
在考古出土的先秦青铜器里,具有“鸟迹”设置的,见于春秋战国时期南方诸国的戈、矛、剑等青铜器铭文,如《越王勾践剑》铭、《越王州勾矛》铭、《越王者旨 于赐钟》铭,《吴王光鉴》铭、《蔡侯产剑》铭等。从这些历史实物上看到,“鸟迹”在其设置上具备两个基本特征,首先既无固定某一个字,也无固定于某一笔 划,而是以写字者个人兴趣而定。其次,在一句或一篇铭文里,设置成“鸟头形”的字数多少不定,或仅一字,或仅数字,并不是字字都有“鸟头形”的。也即是 说,有数字才见一个“鸟头形”者,也有通篇几十字才得见一、二个“鸟头形”的,可见所谓“鸟头形”,其实仅仅是对某些字形的一种点缀而已。
必须郑重指出的是,大凡古硬笔美术写式,现实里都有着与其相对应的“常态”字符,“鸟迹”显然不可能例外。譬如《吴王光鉴》铭之“用”字,在现实上并不存在所谓“鸟形”,即是其中例子之一。而“鸟头形”,不是造字意义上的一种字符模式,而是古硬笔美术写式其中一种饰式。
“鸟迹”,汉朝人多称作“鸟篆”,因其字形里某部分带具“鸟头形”,故称“鸟”;又因其笔划一并引长如篆字,故合称作“鸟篆”。“鸟篆”与“虫篆”,又合 称“鸟虫篆”(书法称作“鸟书”、“虫书”或“鸟虫书”),可以说是春秋战国古字身上的两类美术写式。后世有人将“鸟篆”当作所谓“奇字”看待,也有将 “鸟篆”与所谓“籀文”之“籀”连作“鸟籀”一词等。
到目前为止,除了上述美术饰字意义上的写式,历史上曾一度流行于春秋战国时期之外,其它时期不仅未见造字意义上的古字“鸟迹”,而且未见诸如“鸟篆”之类的美术饰字。这一点,前面曾谈过,这里就不再赘述了。
前面也曾谈过,古今文字是一种富于“物质性”象征的表意文字。所谓“物质性”,即是古今文字里的部分部首偏旁等副字(当今电脑术语叫做“字根”),是根据 “天象”、“地象”、“人象”与“器象”也即“物四象”的设置而成。其中,既有象征“天象”的“日”、“月”与“雨”等,有象征“地象”的“山”、 “石”、“木”等,有象征“人象”的“目”、“口”与“足”等,也有象征“器象”的“车”与“舟”等,古字如此,今字(卓隶字)也不能例外。所有这些,不 仅不是所谓“鸟迹”之说可以替代的,而且也决不是“鸟迹”之说所能掩盖或抹煞的。
“苍颉造字”之时距今4500年前后,苍颉所造之字究竟是哪一种,尚有待考证。而“鸟篆”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,这与所谓“苍颉造字”相差二千余年。由此可 见,将美术写式当作常态字,是一种严重曲解;将一时出现的某种饰字现象当作所有古字,则是一种严重扭曲。所以说,古字“鸟迹”说,简直就是一种附会穿凿, 借题发挥,是一种无中生有的杜撰,是弥天大谎。如果说汉字“象形”说是泛指汉字的“造字特征”,那么古字“鸟迹”说就是作为所谓“象形”的“内容”的。换 言之,古字“鸟迹”说不仅是对汉文字的严重曲解和扭曲,而且是对汉字观、造字观等的严重歪曲。其要害,无非为了替秦篆的荒谬存在作辩护,为书法的荒谬存在 作辩护,继而为恣意繁化汉字制造历史依据。
汉字“象形”说也好、“鸟迹”说也罢,其实都与历史真相不相符;要么是神话,要么则是主观臆测,或借题发挥,通通是骗人鬼话,不堪一驳。它们既是一种乱字 主张,同时又是乱字的理论依据。它们与“王官造字”说、文字“扬于王庭”说、造字之本“六书”说等一样,是直接配合专制政治愚民思想文化政策而粉墨登场 的,是中国历史上自秦以来愚民思想文化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中国书法的理论核心和基本的理论依据。它们并非一蹴而蹴,而是经历过数百年的尝试、积累和不 断调整而形成。它们的使命,一方面是曲解、扭曲和搞乱中国人的文字观、文字价值观、造字方法观和文字史观等,另一方面则是建立一套变相、荒谬透顶的文字观 等。它们彼此之间关系密不可分,互动互补,狼狈为奸,为摧毁中国的正面的思想文化立下了汗马功劳。它们比秦王朝的焚书、***等要高明得多,也危险得多。
历史告诉我们,书法越是大讲所谓汉字“象形”说和“鸟迹”说等,即越是意味着试图为繁化汉字和排斥简体字制造理论依据。而越是鼓吹繁体字如何“正统”、 “正体”等,则越是宣扬汉字“象形”说和“鸟迹”说等,两者彼此互为依存,狼狈为奸。在这个意义上说,书法鼓吹和宣扬汉字“象形”说、“鸟迹”说等,仅是 一种手段;而繁化汉字,乱字阻用,继续愚化人民,维护专制统治,这才是最终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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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毛笔字摧残了中国传统硬笔文化 Empty 回复: 唐朝毛笔字摧残了中国传统硬笔文化

帖子 由 朵朵芬芳 周日 20 十月 2013, 08:44


造字之本“六书”说之驳正
    (《中国书法批判》7-4)
          .陈捷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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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价值观和文字史观遭到书法的曲解和扭曲,造字方法观等也难逃遭到曲解和扭曲的劫数。这无疑反映了中国思想文化自秦以来一面倒的历史趋势。
据传本《说文解字·叙》记称: “周礼八岁入小学,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,一曰指事,……二曰象形,……三曰形声,……四曰会意,…五曰转注,……六曰假借,……”后世通作“象形”、“指 事”、“会意”、“形声”、“转注”、“假借”。“六书”说对后世字学界等影响巨大,但祸害尢深。
又是一个所谓“六书”。造字“六书”说的提出,无异于设计了三个思想陷井,一是以“书”讹“本”,即以“六书”讹“四本”;二是窜改“四象”法;三是讹增“转注”与“假借”。但变来变去,万变不离其宗,依然是书法对造字方法观的曲解、扭曲和讹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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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以“书”讹“本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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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“书”讹“本”,这里指以“六书”一词讹代“造字之本”。
造字“六书”,其实是对“造字之本”的窜乱。据《汉书·艺文志》引刘歆《七略》记称:“古者八岁入小学,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,教之六书,谓象形、象事、象 意、象声、转注、假借,造字之本也。”这段文字是否全部出自刘歆《七略》,目前不易详考。但可以肯定的是,“象形”(象物)、“象事”、“象意”、“象 声”(物音)与“造字之本”(下简称“四本”或“四象”),基本上当出自《七略》,是无可置疑的。
“六书”一词,最早出自《周礼》,原本含义当指六种古代书篇。其《地官·保氏》记称:“保氏掌谏王恶,而养国子之道,乃教之以六艺。一曰五礼,二曰六乐, 三曰五射,四曰五驭,五曰六书,六曰九数。”这里的“六书”,与“九数”并列,所指显然是六种书篇。但据东汉郑玄注“六书”:则指“象形、会意、转注、处 事、假借、谐声”。如此一来,具备教科书含义的“六书”居然变成了“造字之本”。
古人十分重视教育,书学(识字、造句、作文等)之教与算学之教,是最基本的两个教学内容,两者不可分割,故古人将其合称为“书计”。如《汉书·食货志》记 称:“古者八岁入小学,学六甲、五方、书计之事。”这里的“书计”,所指即是书篇与计算之学。西周之时,书篇已广为流行。如《墨子·贵义》记称:“周公朝 读书百篇。”又如《汉书·艺文志》引《七略》记称:“史籀十五篇,周时史官教学童书也。”而类似“史籀”似的“学童书”,应是“六书”内容其中之一,这些 都可资说明问题。在《周礼》“六艺”里,习礼、习乐、习射、习驭(“驾御马匹”或“操控群臣”之术)、习数(算学),都具备了,唯独缺少“文篇书籍”意义 上的“书”,能说得通吗?即使教造字法,也必须出示单词,而单词是以文句或文篇为基本载体的。所以说,教造字法必须先教识字,教识字则必教造句和作文等; 要会作文,首先就必然要读懂一些文章了;而这些文章,则必与历史的、现实的、生活的等各方面知识有所联系,这便是文篇或书籍了。而郑玄注“六书”,其内容 竟然不是六种书篇,这就令人费解了。虽说郑玄遍注群经多合帝王旨意;但将“造字之本”即“四象”说成“六书”,并穿凿附会成《周礼》之“六书”,这在郑玄 时代来说恐怕是不可能的事。也即是说,在中国,古代文献或相关注疏越是具有一定的“权威”性或“受用”性,就越有机会遭到后人的窜改与讹乱。据笔者所了 解,归属后世“书法”旗下的造字之本“六书”概念,至东汉末尚未出现。那么,上述《七略》、《汉书》、《说文解字》与郑玄注等关于“六书”的说法,当疑属 后人所讹窜。
可见,《周礼》“六书”,义近“六种书篇”,当指六种适读的初级读物,内容可能与识字等相关,而决不可能是造字方法意义上的所谓“六书”。八岁孩童根本就 不可能接受那些深奥的抽象概念。而造字方法,西周时期能否就总结出来了,尚属疑问。既有算学如“九数”之类内容,即必有供学童初步识字、造句与作文等书篇 内容,即如“书计”之谓,两者不可或缺。指八岁入学即教六种“造字之本”,明显是附会穿凿,是一个弥天大谎。其目的,无非为了将“造字之本”即“四本”或 “四象”,附会讹乱成所谓“六书”而已。如此一来,不仅否定、抹杀了西周时期社会上已普遍出现、流行了各种相关文篇、书籍的思想文化趋势,割裂和否定了最 基本的教学内容,扭曲了古代教育史,而且将造字“四本”或“四象”改成“六书”,淡化了文字构成中最为原本的一些方法观念,向“书法”之“书”观念倾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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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窜改“四象”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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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《汉书·艺文志》引《七略》“造字之本”,其中“象形”、“象事”、“象意”、“象声”四者,比较符合一些实际,最值得关注。但后人却伪托许慎与郑玄之 口将其改成所谓“象形”、“指事”、“会意”与“形声”。如此一改,竟将造字“四本”或“四象”变成了所谓“四书”(“转注”与“假借”不计在内,故“六 书”只存“四书”)。
“象形”(象物)、“象事”、“象意”、“象声”(物音),即“形”(物)、“事”、“意”、“声”,基本上囊括了人类社会的四个宇宙模式,是古人关于造 字法的一些初步总结。然而,将“象形”(象物)、“象事”、“象意”与“象声”(物音),即造字之本“四象”法,改成“象形”(形象)、“指事”(处 事)、“会意”与“形声”(谐声)等,这就使相关认识上陷入了混乱。即是说,“四象”与“四书”的内容虽存相似之处,一经更改,原来的含义即发生了变化, 但不是向好方面变,而是向坏方面变。
汉字作为一个文字体系,它自有一定的造字法存在,尽管传世的相关记载不多,甚至还是一些极为原始的、不够谨严的,甚至在当今看来是远远不够的几句话。据笔 者相关初步研究显示,汉字原始造字内容包括了字体、字义与读音三个组成部分,分别为“成体法”、“成义法”与“成音法”。简要地说,“成体法”指“字体结 构法”;“成义法”指字义(词义)产生法,如人赋词义(表意);“成音法“指读音,如古之“读若法”、“反切法”与今之“拼音法”。这里仅就“字体结构 法”而言。字体结构法,分为“字体结构方法”、“义音与字源催生法”(辨识法)、“书写方法”等。“字体结构方法”,包含“笔划符号设置法”、“三级递进 字体结构法”两个内容。“笔划符号设置法”,主要指笔划造型、笔划符号设置如“平”、“直”、“斜”等。“三级递进字体结构法”,主要指“笔划与笔划组成 字符”、“笔划与副字组成新字符”、“副字与副字组成新字符”。而“义音与字源催生法”(辨识法),主要指物符、声符或部首偏旁等副字的设置关系。至于 “书写方法”,则指“造字运笔法”(与写字同)、“笔顺法”与“执笔姿势”等。(由于篇幅关系,这里不作详细介绍,相关资料请参见拙作《中国古代硬笔文化 研究》一书第四部分《古代硬笔造字研究》〈待出〉)。而其中“义音与字源催生法”(辨识法),即出自上引“四本”或“四象”。所谓“义音与字源催生法” (辨识法),主要泛指通过“象形”(象物)、“象事”、“象意”与“象声”(物音)等,对字义、读音与字源进行“催生”或进行“辨识”的一般方法,既用于 造字,也用于辨字。《汉书》引《七略》之所以将其称之为“造字之本”,虽说只讲了“字体结构法”其中一部分,但依然强调了“本”的涵义,这一点非常重要。 然而,将“象形”(象物)变成“象形”(形象),将“象声”(物音)变成“形声”等,这就使得文字观、造字方法观和文字认识观等,发生了逆转变化。
“象形”一词,形,古通物。“象形”即指“象物”,也就是象征物。关于这一问题,留待下一节专题叙及。在书法那里,“象形”一词却泛指“形象”,与原来具 “象物”义的“象形”一词含义大为不同。汉字身上之所以存在着一定的物质性,主要在于通用象征性的抽象符号,并集中地反映在部首偏旁等副字上。这与所谓 “形象”之“形”完全扯不上关系。如“土”、“木”、“月”(肉)等,分别象征了土地或泥沙、树类植物、和与肉体相关的物质。遇上“朩”旁之字,可联想到 字义与“朩”相关;遇上“土”旁之字,则可联想到字义多与“土”相关,其他当以此类推。据笔者所知,古字虽曾出现过用“形象”造字的例子,也是个别的,决 不能以点带面,因为造字不同于绘画,两者有着根本性区别。而“形象”意义上的“象形”一词,却一开始即将人的注意力引导到所谓“形象”之上,这就使得人们 的思维发生混乱,甚至“不知何者为是”。如上述数例,“月”(肉)的“形象”怎样?“土”的“形象”又怎样?令人颇费思量。其次是“形声”。“形声”字多 由物符与音符组合而成,故笔者将其称之为“物音”字。由于具备“象物”义的“象形”一词被讹变而成“形象”义的“象形”一词,故此之“象形”不同彼之“象 形”,两者不能混淆,而应区别对待。故“形声”一词与原来意义上的“象声”(物音)一词,就不能相提并论了。在“形象”意义上的“象形”字里找不到所谓 “象形”字,要在“形声”字里找到“形象”意义上的所谓“形符”,就更不容易了。所以说,将“象物”意义上的“象形”一词变成“形象”意义上的“象形”一 词,实际上是一种认识上的逆转,它将人们对汉字的认识引向思想陷井。至于“指事”(处事)与 “会意”等,不仅毫无一点新意,而且将词义变得更加狭窄,简直无法操作。
必须指出的是,到目前为止,所有汉字都是表意符号,不论“象物”字符、“象声”(物音)字符等,其词义都由人意赋给,从不自生自造。在这个意义上说,“象 意”一词,涵义宽泛,不仅包含了那些“象物”、“象事”与“象声”(物音)字符,而且包含了所有无可归属的虚拟字符。仅此一点,即比所谓“会意”要高明得 多。
“象形”、“指事”、“会意”与“形声”,指向偏颇,词义狭窄,不如“四象”之词的联想空间来得广大。尢其“象形”一词,将象征物徵的“象形”变成“形 象”之“象形”,不仅曲解和扭曲了造字观文字观,不符合古今文字的历史实际,而且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对文字的认知方式,即从正确方式引向错误方式。更为危 险的是,“形象”意义上的“象形”一词,是繁化字体的重要理论基础。将“象物”之“象形”变成“形象”之“象形”,其实即是为繁化字体制造理论依据。
用“四象”法对待文字,由于以象征性为主,故具有广阔的联想空间。如象征物质,则往物质方面联想;象征事因,则往事因方面联想;象征意设,则往意设方面联 想;象征语音(声),则往语音方面与物徵方面联想。如此做法,虽说很不理想,但可少走弯路。故大凡词义找不到辨识对口时,即姑且通通归于“意设”也即“象 意”。这所谓“意设”,不仅用来泛指那些或凭空虚造之字符,而且还可用来解释那些以物徵、事徵、音徵等为主构成的字符。“象意”一词之所以能左右逢源,其 实也是字源不清楚或词义不可捉摸的一个代名词而已。这也反映了表意文字的一个历史特色。
顺便提及,“四象”之词被劫持而专门用于《易》,如《系辞》记称:“是故易有太极,是生两仪,两仪生四象。”所谓“两仪”,古代泛指两种导写仪具,如“圆 规”与“矩尺”,这里指“阴阳”两极。所谓“四象”,《易》指东方青龙、西方白虎、南方朱雀、北方玄武即龟、蛇。毫无疑义,同前述诸多窜乱、讹乱用字用词 一样,讹夺“两仪”与“四象”等思想概念,变“四象”为“四书”,也当属讹乱用词之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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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讹增“转注”与“假借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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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汉书》引《七略》称“象形”(物)、“象事”、“象意”与“象声”,为“造字之本”,既然是“本”,当与造字相关。但考“转注”与“假借”两词,却与造字毫无关系,由此可见是后人所讹增。
“转注”的功能,由“象事”等即可取代。“假借”则完全不涉及字体变更。从历史上看,设置“转注”与“假借”,却是好处未见,坏处成堆,其中一条即是为某 些人窜乱用字,故弄玄虚等,提供了一个合法平台。按史例说,汉字字数多,一字一个音节,且可即造即用,不愁缺字,本无必一字作多义之用,或另作转用、借用 之途。况使用一个新字新义,远比使用一个“假借”字或“转注”字,要来得直接、便利或单纯多了,还可避免产生歧义之忧。而设置“转注”字与“假借”字,无 疑使字坛又增添了一乱之忧。尢其后者“假借”,无端生造出不少所谓“通假”之字,不仅现眼窜乱用字,而且留下歧义之争,而最终结论通常是有利于统治阶级。
《汉书》引《七略》分明讲了“造字之本”。“转注”与“假借”没有生成新字符,故不能说是与“造字之本”有关,而是后人空降之物,用以讹乱人们对“四象 法”的注意力,搞乱人们对汉字的造字方法观的。在这里,不仅充满了误导,而且简直是为乱字而推波助浪而已。由此看来,古代文献里的一些所谓“通假”字,可 能是后世所讹入。
《说文解字》一书是为东汉许慎所著,是我国古代字书,是后世字学的重要参考资料,由于后人的窜改(请见本书第八章),造成其传世内容真假渗和,真伪难辨。 尢其其《叙》,文虽短,却集我国古代文字观、文字价值观、文字史观和造字方法观等于一体,对后世影响巨大。而“造字之本”之“六书”说,无疑正是后人在造 字方法观方面进行窜改的其中例子。后人指许慎“发明六书之旨”,毫无事实依据,是以讹传讹之说。
《汉书》引《七略》所载的“造字之本”,以“四本”或“四象”法为主,是西汉末刘向、刘歆父子对古今文字字体造字法的一次总结,具有其史料上的原始性。虽 说不是造字法的全部,也不是所谓“六书”那样内容空泛,却是造字法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“象形”(象物)、“象事”、“象意”、“象声”(物音)这“四 象”,概括了人类社会的四个基本的宇宙模式,反映了古人造字上的基本指导思想,是真实可信的。重新用它来研究汉字,比起所谓“四书”或“六书”来,要可靠 得多,这在传世的相关造字史料十分缺乏的情况下,对于进一步了解古今文字的起源、发展与演变,无疑具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尢其在对待所谓繁体字与简体 字这些大是大非的问题上,“四本”或“四象” 法更是真伪汉字的一块试金石。“四象”之词虽说后来被劫持到《系辞》那里去,充当了《易》的工具,但传世文献尚能保留,这就使得当今相关研究得以峰迴路 转。至于所谓“转注“与“假借”,却是与造字完全无关联的,彼此两者不仅为窜乱“四象”法、扭曲“四象”法而出现,而且为凑合“六”之数,再用所谓“六 书”之词讹乱《周礼》上的“六书”(六种文篇书籍)等,如此而已。由此可见,造字之本“六书”说,完全不符合汉字的历史实际,是后世书法所设置的思想陷 井,是对古今文字造字方法观等的严重的曲解、扭曲和讹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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